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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狗不咬主人(1 / 2)

待到致黛和阿魁離開了書房。

林韶光迎向麵前跌坐在地的路林,他笑眯眯的直奔主題詢問起“路林,你說我為何沒有聽褚三豎解釋,二話不說就把他殺了呢?”

路林渾身發抖,他雙手支在粘膩的血泊之中,側眸看了一眼身首分離的褚三豎,“主子,主子一定是調查清楚才來歡都,何況,您是主子,他不過是個下人,主子要殺,他有什麼資格質問緣由。”

林韶光將擦乾淨的匕首往路林的脖頸下方一伸,抵著他的脖頸,“你這意思,是不是代表,我也可以隨時殺你了?”

路林聽後,身軀一僵,他驚恐地不知如何是好,“主……主子……主子當然可以隨時殺我……但主子也需要忠誠的狗不是麼?”

“你果然和林憶昉信中說的那般,是隻很聽話的狗。”說到這兒,林韶光眸子一眯,“就不知,你這隻狗會不會咬人了?”

“主子,狗…從不會咬主人的。”

“有意思。”路林將手中的匕首一收,“現在你可以解釋了,當然,若我發現一絲不合理的,同樣還會取你性命。”

路林聽罷,他把雙手搭在地上,深深地磕了一個響頭,將腦袋緊緊地貼在粘膩的血泊之中,他說道

“路林弑父,是父親對不起我與母親。後來我逃到邊境,是林憶昉管事在邊境找到的我,也是她帶我來到歡都。若我是細作,那帶我來歡都的林憶昉管事難不成也是細作了?”

“合理,繼續說。”

“路林是被迫來到歡都,又被迫成了林憶昉管事的人。我留在這兒隻是想找一個平安的地方保命,我留在這兒隻是想要一個榮華富貴,我留在這兒是因為我無處可去……”

說完,路林貼在地上,嗚咽的哭道,“管事,管事,求管事莫要輕信細作垂死掙紮前的含血噴人。”

林韶光沉默地盯著路林。

這少年才十八歲,十五歲那年弑父,十一歲那年被商淮拿箭矢劃破左臉留下一道傷疤。

主上一直對這個少年很感興趣,大致從他十歲開始,便一直關注著他。

看到他謹小慎微地跟在商淮身邊,被他們欺負了還聽之任之,不敢反抗。

唯一一次反抗,是在他十五歲生辰那年,他在街上買了酒也買了蒙汗藥,然後回到家中……

主上對他感興趣,但又怕他是沈一正下的一步棋。

便讓林憶昉去魏國邊境接這個孩子去到歡都。

林憶昉是個聽話的神經病,主上讓她做什麼,她雖是毫無怨言,但卻會把這份怨恨施加到彆人的身上。比如,讓她被迫留在歡都三年,需要一直觀察的路林。

“可你為何要救溫穗衣呢?”林韶光雙手環胸,往椅背上一靠,“是你求那個叫小北的孩子,放過溫穗衣的對吧?”

“因為,她對我有恩。”路林緩緩地一頓,“小時候,所有人都在欺負我,隻有她對我好,所以,在當時我想試著去救她。”

關於此事,主上那邊也調查清楚了。

路閆乞丐出身,他的孩子在魏國,總有些同齡的孩子會對這樣出身的人抱有惡意。

人之所以是人,從不是單純的趨於某種善惡。而是心中總有一片光明或者陰暗,是為某一人或者某一件事。

主上如此,他林韶光也如此。

因此,路林救溫穗衣這件事,雖無意間破壞了他們的計劃,但同樣能看得出路林並非是一個無懈可擊之人,相對的,他有了弱點。

這樣的人,父親死於他手,母親不願與他相見,這世間再無立足之地,唯有一點點星辰溫穗衣。這般一看,鮮活且容易拿捏。

所有的邏輯確實沒有任何問題,林韶光盯著路林,忽而他抬眸看向林玲兒,“阿玲兒,你覺得這個哥哥可信麼?”

這是林韶光的習慣,每當他思考陷入瓶頸的時候,便會讓自己可愛的女兒來做這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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