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魯國人,都應該感謝這位叫仲孫湫的齊國大夫!
現在我們明白了吧?
不要以為齊桓公這個人貌似心係天下,一副令人肅然起敬的中原列國諸侯聯盟盟主的帶頭大哥形象。
聯魯宋伐東夷,北上燕地伐山戎,接下來還要組織聯軍討伐赤狄,幫助邢國、衛國等被北狄武裝給滅了國的諸侯複國,組織多國部隊南伐楚國,令人肅然起敬。
但對魯國,曆代齊侯,貌似都有一種意欲吞並的衝動!
齊國大夫仲孫湫,向齊桓公進諫的“親近有禮儀的國家,依靠穩定堅固的國家,離間內部渙散的國家,滅亡昏暗動亂的國家,這才是霸業之道”,直接打動了齊桓公。
這使喚齊桓公把魯國牢牢定性為有禮儀的國家,值得親近,也值得象此前那樣,成為支持齊國霸業的堅強力量。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公子友的動作吧。
公子友一回國,就忙乎了起來。
他此前希望齊國儘快乾涉一把魯國內政,看來由於齊國承擔的國際義務實在太多,一時騰不出手來,那就加緊恢複君權吧。
所謂恢複君權,那就是此時的魯閔公隻是一個形式上的國君而已,朝中大權一開始都被慶父掌控著。
公子友回來後,雖努力爭取了一部分來,但總體上,魯閔公手頭幾乎無權。
魯閔公手頭無權還有一個客觀因素在,那就是此是的魯閔公,正守著孝禮。
這便是當時周禮規定的三年守孝期問題。
春秋時期,父母去世,兒子一般要守孝三年,這便是三年之喪。
這個三年,是否指三個整年,即36個月?或者指三個年頭?
即第一年的全部剩餘月份,加第二年整年,再加第三年1月份,加起來共多少個月。
也就是說,象這樣守喪三年的規定,在具體落實上,是存在操作問題的。
這可不是小事,因為守喪禮是當時最重要的一個禮儀之一。
如果一個人沒能完全遵守三年之喪的規定,那是要被彆人的口水淹沒的,在重要節點會成為致使的短板,如提拔使用時。
那這個“三年之喪”到底要服多長時間的喪?
具體來講,既非三整年即36個月,也非三個年頭即最短是14個月(第一年12月至第三年1月),而是取三年年頭最長的時間段,即25個月,具體就是第一年1月份起至第三年的1月份止。
這才是嚴格意義上的守孝三年。
也就是說,魯莊公於公元前662年8月份去世,作為他的繼承人,魯閔公至少要服喪到公元前660年的8月份,這才是25個月。
但公子友等不及了。
公元前660年5月,公子友向魯閔公提出舉辦吉禘的請求。
這當然符合叔薑的心意,於是,就由魯閔公出麵,魯國舉辦了吉禘。
什麼是吉禘?
禘,指大型祭祀活動。所謂吉褅,就是一場代表服喪期結束了而舉行的祭祀活動。
這個祭祀活動的具體事項,就是由魯閔公捧著先君魯莊公的牌位,安置到魯國太廟裡。
這是一項莊嚴隆重的國家行動,必須要舉行大型的祭祀活動。通過祭祀活動,確定魯莊公靈牌在太廟裡的位置。
由於祭祀活動結束之後,魯閔公等原本必須服喪的人,就可以脫去喪服,這就意味著服喪三年期滿了,包括魯閔公在內所有服喪的人從此回歸正常生活了。
所謂回歸正常生活,那是因為在三年服喪期,守喪的人有很多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