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有你們這樣的家人嗎?”蘇巧巧憤怒地說道,“小時候,我父母早逝,你是怎麼對我的,你不會忘記了吧二叔。”
蘇國華裝作沒聽見,自顧自地說道:“看你說的,二叔再不好,不還把你養這麼大了嗎?”
蘇巧巧瞪著他:“二叔,你怕是得了失憶症吧?你把我養大?我可是記得,我爸媽過世時候,你就霸占了我父母的房子,還把我趕出家門。”
她是永遠不會忘記,當年她才七歲,就被這對惡毒的夫婦搶了房子,趕出了家門。
每日在大街上跟夜貓野狗搶食物,好幾次,都被野狗咬傷。
下雨天沒地方去,就隻能躲在橋洞底下,凍得瑟瑟發抖。
淋雨高燒,差點死掉,要不是之後遇見了自己的養父母,可能自己早就已經死在了七歲那年了。
可後來養父母因為一些事情離了婚,離婚之後,自然誰也不要她這個養女的。
她又變成了一個人。
命運總是對她不公平,仿佛要把所有的不幸都加注在她一個人身上。
半年前,她又查出來自己得了罕見的絕症,醫生說她活不過一年了。
本來她也想過自殺,可後來想開了,那麼多壞東西都活在這個世界上。
她為什麼要去死?
能活一天算一天,能多活一天就要多活一天。
蘇國華的老婆湊過來,陰陽怪氣地說:“巧巧,你這病反正也治不好,留著錢也是浪費,還不如借給我們,你弟弟這個病需要很多錢做手術。”
蘇巧巧氣得滿臉通紅:“你們還是人嗎?”
蘇國華不耐煩地說:“巧巧,你彆這麼自私,醫生說你弟弟需要換心臟,你反正也活不久了,不如把心臟捐給他,也好省了我們買心臟的錢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