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高田旭的相片下半部分,還用紅色簽字筆寫了一行:nted。
……好家夥,都懸賞上我了。
“呦,王子。認出誰了嗎?來來來,跟哥幾個說說。”一個叼著煙的青年過來搭話。
“沒有。我第一次來,這些人是……”
“哈哈,淨是些招惹我們的家夥,或者還沒打服的頭目。你看,上麵打上的都是些被解決的家夥……”
“還有的加入我們了。不過來這兒看到這些通緝令都十分惱火地要撕掉。哇哈哈哈,其實我們的群組裡有他們的合集照片。”
高田旭指了指自己的照片,粗聲粗氣地問:“這小子是誰。好像有些眼熟,但怎麼都想不起來?”
他完全不怕暴露,這張照片上自己的形象和現在差得太多了。
“咦?王子,你認識t嗎?”
“t?”
“啊,對,他好像叫什麼來著……高尾?”
“田村吧?管他呢。這是頭兒重點要的人啊。”
“話說,t到底怎麼惹奧村了?”
“誰知道。畢竟是t啊,噗哈哈哈哈。”
“呃,這個t,他和其他‘通緝’的人有區彆嗎?”高田旭打聽道。
“該怎麼說,t似乎有很多次從奧村老大手裡逃脫,這算是個傳奇了吧?”
“你怎麼聽的?奧村他沒有出手過。不過t確實很能跑,連續堵了一個星期還沒收拾掉的隻有他一人吧。”
“喂,彆真的收拾了t。不然這張就要摘下來了。”
“噢,那你自己去吧,要不再讓t給你簽個名?哈哈哈。”
“說到底t到底在哪?”
“t和頭兒在一個學校。湘南吧?”
“真理湘南?”
“不是,湘南高等學校。”
“噗哈哈哈,沒搞錯吧,頭兒能上湘南公立?”
越來越跑題,高田旭不得不擺出一副淳樸的表情問:“對了,話說你們為什麼管他叫t。”
“哈哈哈哈,當然因為這張照片。沒讓你想起來什麼嗎?”
高田旭又仔細看了一遍這張自己在馬路中央的照片,總覺得構圖是有些熟悉,但還是沒想起來。
“艾比路的封麵啊。傳聞這是‘披頭士’成員最後全體參與錄製的一張專輯。”
“諾,你看。”一個青年樂嗬嗬地拿出手機給他看,上麵是一張有些年代感的相片。
樂隊的四人排成一排走過斑馬線,打頭陣的是穿著白色西裝的約翰·列儂。後麵的街道向遠方延伸,街邊停了輛白色甲殼蟲。
“這也不像吧。”畢竟高田旭的這張照片裡隻有一個人。
但不得不說,整體的畫麵要素還真有點那個味道。
比如正好邁開腳的男人,街道位置關係,甚至路邊竟也停了輛中古的黑色甲殼蟲。
那圓潤的車身,獨特的前蓋造型和鼓鼓的車燈仿佛帶人穿越了時代。
看得出照相的人相當專業,美中不足就是路中央孤零零隻有高田旭一人,無法還原出原圖那種絕妙的等比例空間感。
話說,披頭士內部應該是在這個專輯誕生時關係已惡化,直到最後徹底分道揚鑣。這是什麼惡搞嗎?
“誒,很有那種感覺了吧?奧村很懂啊。”
“得了,這能是那個傻叉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