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蓋裡斯麵前的這個老頭,其花白的頭發淩亂地覆蓋在頭頂,顯得邋遢不堪,身上穿著一件臟兮兮的棕色粗布長袍,長袍的袖口和下擺因常年使用已經磨損,露出了裡麵的補丁。
當然最能有說服力,證明其“真才實學”的事在於,這家夥看上去頗有些年紀了,或許已經年過六旬。
在人均年齡不超過四十歲的中世紀,一個老到六十歲還沒死,能夠正常上床下桌,操弄草藥的家夥,在尋常農夫眼中,便已經是其有“真本事”的體現了。
畢竟絕大多數人,壓根活不到這個老掉牙的年齡,就已經被埋入土中了。
“毒?”
聽到蓋裡斯的話,那個老頭譏諷的笑了聲。
“呦,真是個見多識廣的家夥。”
“你既然知道他是什麼,那你怎麼不知道打幾千年前開始,這草藥就可以拿來治病!確實很多人,說這東西有毒、有危險,是啊,火也能燒傷人,可不還是用它煮飯取暖?難道因為火能燒傷人,我們就不生火了?”
“你要清楚這個東西,這東西象征著再生,是生與死之間平衡的間隔,所以才能拿來治病,不僅是治病,還能拿來驅散惡靈,保護佩戴者免受巫術的侵害!”
蓋裡斯依舊抓住老者的手沒有放開,而是死死盯著老者,盯著那雙灰藍色的眼睛。
自打融合記憶後,蓋裡斯除去身體擁有了強大的力量,以及超乎常人的反應速度,六感的敏銳也得到了提高。
蓋裡斯能看到老者灰藍色的眼睛閃爍著貪婪和狡猾的光芒,嘴角則掛著一絲虛偽的諷刺譏笑。他能清晰明確的感受到,眼前這個老頭在胡扯。這個胡扯並不是說基於某本醫術上的古人記錄,而是一套自己發明、自己都不信,卻言之鑿鑿拿來忽悠彆人的胡扯。
確實顛茄在中世紀被用於各種醫療中,但真正老練的藥劑師,至少會去考慮如何控製劑量,能夠對其負麵作用產生警覺。當然了,即便如此,因為濫用顛茄而導致的醫療事故,在中世紀還是數不勝數。
而眼前這個老家夥呢,蓋裡斯甚至於懷疑他是否真的認識其手中的植株叫什麼。
“那麼這株草藥,叫什麼?”
老者白了一眼蓋裡斯,對於蓋裡斯的無禮顯然感到不滿,自然是不想在這個問題上聊下去。
“白癡,來人啊!把這些搗亂的外鄉人趕出去!”老頭大聲叫喊了起來。
周圍的人也都開始躁動起來,試圖過來推搡蓋裡斯一行人。
然後便聽見噌的一聲響,在蓋裡斯身後不遠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