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狼群卻不會,尤其在冬季,餓瘋的狼群會奔襲上百公裡捕食一切可以食用的食物,但凡有狼群出現的地方,任何動物難逃狼口。
甚至有些時候,狼群敢進入偏遠村莊專門襲擊人類,就在前幾年一名32歲的女教師在外出散步途中遭遇狼群襲擊身亡,死狀極為恐怖,身體被狼群撕碎。
在阿拉斯加狼的種類很多,而占據頂級掠食圈的狼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北美灰狼,一種是阿拉斯加苔原狼。
這兩種狼是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家族成員,屬於食物鏈上層的掠食者,通常群體行動,饑餓時候連棕熊都敢攻擊。
逢山走出大巴車,一具馴鹿的屍體橫陳在地麵,已然被狼群啃食得隻剩一堆皮骨。
王子正抱著一根馴鹿腿骨嗦拉。
“在哪發現的?”逢山蹲下,看到馴鹿骨頭上狼牙啃食的痕跡。
納什指著月光森林方向,“森林邊緣,很多狼。”
狼群怎麼出現在營地附近。
逢山皺起眉,轉而眉頭舒展開。
最近營地狩獵不少動物,又是熊又是馴鹿,血腥味肯定被狼群嗅到。
思索片刻後,看向納什,“馬上要下大雪,先把物資搬到山洞裡,然後去找那群狼,把它們趕出皇冠領。”
隨後又輕輕踢了一腳王子。
“這兩天不準去河灘收保護費,外麵有狼群,就你這點肉還不夠塞牙縫。”
嗚嗚!!
王子按著馴鹿骨頭發出護食低吼。
逢山一巴掌甩到王子頭上,敢護食,分不清大小王。
吃過早飯。
兩人開始忙著搬運物資。
還好山洞就在大巴車後麵,物資裝進雪橇車,三兩步就拉到山洞口。
一箱箱物資搬進山洞,可惜沒辦法在洞裡麵裝燈,依靠煤油燈在黑漆漆山洞裡行走,還有點滲人。
倒是山洞那些軍火有些礙事,占用大量空間,前兩天忘記跟弗蘭克提這件事,隻能暫時把物資堆放在山洞過道兩邊。
直到把物資全部搬到山洞,時間已經來到下午。
簡單吃過午飯。
兩人準備去找狼群的麻煩,敢在皇冠領狩獵,茅坑裡打燈找死。
考慮到狼群超強耐力,肯定不會隻停留在一個地方。
2000平方公裡的皇冠領,到處是可以躲藏的地方。
逢山做好持久戰打算,在領地停留幾天,最好是把掠食動物全都驅趕出皇冠領。
有了納什,攜帶的物資就能更多一些。
帳篷、睡袋、防水布、野餐用具、肉乾、調料...
武器方麵,納什終於不用他那把手工弓箭,跟逢山一樣挑選了一把56半。
王子和可樂肯定要帶上,營地沒人,萬一出現其它掠食動物入侵營地,它倆就是一盤菜。
準備好後,全家出動。
逢山鎖緊大巴車門,工棚和山洞都檢查一遍,沒有遺漏後,帶隊一頭紮進苔原。
第一站先來到納什發現馴鹿屍體的地方。
是森林與苔原的交彙處,雪地上清晰可見狼群的腳,還有拖拽痕跡,馴鹿的屍骸碎片散落到處都是。
檢查完現場痕跡,逢山撿起一撮黑色狼毛,掏出細草繩,腦海中想著找到此毛的主人,手指快速在草繩上打個結。
隨後心中升起無法形容的預感。
逢山抬頭望向月光森林西北方向,占卜顯示狼群的方位。
“找到它們了!”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