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條私信,李乘歡頓時就樂了。
自然也是了解過一些關於作者收入的事情……雖然說,寫作是他喜歡的事情,本身沒有功利色彩,但開始寫東西以後,還是會忍不住想到,將來如果可以順便賺點錢的話……也是挺好的一件事。
如果不談改編版權和其他周邊收入,作者的收入來源主要是版稅收入。
但說是“版稅”,其實是有些詞義上的歧義的,這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稅收,而是出版商印刷成冊銷售,給作者的分成收入。
版稅收入也分為兩種,一種是由出版商宣發、定價、銷售,這種收入投入的成本和風險比較低,基本上都在出版商那頭,作者自己基本上是零成本的,但是相應的分成比例也比較低,隻有售價的8%到12%左右。
絕大多數作者在沒有名氣的時候,處女作會以這種方式來銷售。
另一種呢,則是作自己自費作品的宣發銷售,收入自然更高,但是需要巨大的營銷成本,承受的風險也會相應更高,但是一旦成功,得到的收益卻是非常可觀的,類似於郭敬明的模式,他成立自己的文化公司,既當老板又當作者,賺的盆滿缽滿。
當然,這兩種方式中還有一種折中的方式,簽約合作的方式,比如路金波和韓寒,這種方式約等於一種對賭,作者賭的是出版商的運營能力,而出版商賭的是作者的潛力,比如韓寒和路金波就是類似的模式,韓寒不露麵,不簽售,不宣發,專心玩賽車,路金波全權代理,實現雙贏。
李乘歡不知道對方到底要哪種合作方式,但想了想,並沒有選擇立刻回複,他需要考慮一下這件事的種種要素,利弊關係。
第二天,薑雲妙叫他過去吃飯。
她最近正在練習李乘歡上次用電飯鍋做的那個蛋糕,算是小有成果了。
不過在去她家之前,要陪她去超市買點東西。
路上聊起一些話題。
薑雲妙路上表現得有一點心不在焉的樣子,時不時想到什麼,幽幽一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