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真誠的告訴你們,最近幾章文字,我創作的時候是走心的。
真的走心的。
寫到
【和著血,和著心裡的那口子苦水,就這麼吞了。
吞下去,吞在肚子裡,藏著,藏好了,埋深了。
然後一年年,一歲歲的,用柴米油鹽,用生活的煙火氣,給它裹好了,裹住了,一點點的,消化著。】
這段的時候,我是一邊抽著煙一邊打出來的。
我沒被綠過,也沒當過接盤的。但人生在世,誰心裡沒點糟心的過往?
都是普通人,都是那麼湊湊合合的活著,求個活,求個日子過得下去。
就算沒有遇到老孫的這種遭遇,但是我,我們,你,你們,大家。誰心裡沒有個被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委屈,過往,糟心事呢?
大家都有的。
所以,請你們相信,這段文字,我是走心寫的。
我堅持認為,這幾段文字,這幾章,我儘了我自己寫文功力的最大能力了。
這是一個作者,對讀者最大的誠意。
·
說說被罵。
我一直認為,【網文】這個稱呼,可以說是網絡,或者是網絡文字。
但【網文】的全稱絕不是【網絡爽文】。
爽文是網文的其中一類,但絕不是全部。
就我個人的創作風格而言,我寫不來那種純粹的爽文,從頭爽到尾的爽文。
我一直覺得,一部文,應該是有
跌!宕!起!伏!
悲!歡!離!合!
人!間!百!態!
我十年前就堅持認為,網文並隻是為了爽。
網文當然有爽的部分,但不該是百分之百就隻為了爽,而沒有彆的東西。
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小說的主角不可以有任何不爽的遭遇。
可以,沒問題,作者們可以妥協。
但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連配角都不可以有不爽的遭遇了。
那請問,網文該怎麼寫?
主角配角們,一起齊家歡樂,其樂融融,從第一章就你好我好大家好。
那是兒童。
就算是童話,也有賣火柴的小女孩凍死路邊的深刻。
起點也好,全網也好。
有的是那種,主角從頭爽到尾,配角從頭爽到尾,沒有一絲一好不愉快的事情發生——那種文很多了,不缺我一個。
我也寫不出那種文。
我有自己的寫作習慣和習作風格,幾十年了,轉不過來的。
從【蛛絲】那章開始,我就感覺到,寫完老孫遭遇這段,可能會被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