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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六章【星空女皇不是傻瓜】
“富家水果超市”。
這是一家位於小區大門外往左不到五十米的店鋪。
麵積不大,平日裡隻有老板和一個年輕的夥計,老板娘偶爾會過來幫幫忙。
老板是小區裡的老住戶,鄰裡鄰居的,很會做生意,口才很好,附近的居民大多在這裡采購水果。
此外門口還有一個櫃台,賣些飲料糖果之類的。
若是到了夏日,還會擺上一個冰櫃,兼帶買點冷飲雪糕什麼的。
這就是一家你在路邊日常會看到的那種小店。
陳諾不在家,歐秀華平日裡工作排班的時間不固定,家裡的日常采購,就交給鹿細細。
鹿細細基本上每過個一兩天都會光顧這裡一次,買些家裡小孩子喜歡的糖果,偶爾買些水果。
光顧的多了,和老板兩口子也算是熟人。何況星空女皇的顏值太過出挑,,還總來店裡光顧,老板兩口子就算想忘也忘不掉。
這個“有敵”的字條,就是今天上午的時候,鹿細細送完孩子去學校,回來的時候,在店裡買了一點橘子,買的時候沒在意,到家裡一看,發現其中一個橘子被撕開了,裡麵塞了一卷小紙條。
打開後,就看見了“有敵”這兩個字。
星空女皇多年在地下世界混日子,雖然有點天然呆的屬性,但也不至於傻到認為這是什麼偶然巧合。
橘子裡塞了字條,那麼這件事情至少說明了三個條件。
首先,對方肯定在暗中觀察自己,知道自己經常去買水果,而且,確定自己經常買橘子!
第二呢,對方已經確定了自己每天去店裡光顧的時間!所以能卡在自己去之前,偷偷在橘子上動手腳。
這個時間早了不行。早了,萬一動完手腳後,鹿細細去之前,有彆人先光顧買了橘子,那就白做文章了。
第三呢,則是,對方甚至很有可能就在附近周圍,一直在暗中窺探自己的行蹤。這個時間已經不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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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裡發現了橘子裡的門道後,鹿細細沒聲張,而是照著往常一樣的,今天一天該怎麼過怎麼過,該乾嘛乾嘛,哪怕是三小隻妹子上門來,她也沒露出半點異常。
直到下午把家裡人都打發走了,鹿細細又在家裡坐著喝了杯水,才慢吞吞的出門了。
走到了小區門口的這家水果店,鹿細細隨意和正在看店的老板娘寒暄閒聊了一會兒。
假裝挑了幾斤葡萄。
老板娘的態度很熱情,一來是鹿細細實在生的太好看,顏值高的人天然就讓人喜歡。二來鹿細細這個老顧客是那種最優質的顧客——買東西從來不講價,而且就喜歡買那種很貴的水果。
何況,老板娘也有一顆八卦的心,和鹿細細聊熟了後,就開始閒話家常,總喜歡打聽點鹿細細家裡的事兒。
結婚了沒啊,老公是乾什麼的啊,你是哪裡人啊?
若是平日,鹿細細是不會參與這種八卦閒聊的,買完東西禮貌打個招呼就走。
今天卻故意站住了,和老板娘閒聊了幾分鐘,然後有意無意的提起,今天上午自己來買東西之前,店裡生意好不好啊,客人多不多啊什麼的……
最後,得到了一個鹿細細想知道的消息。
老板娘在抱怨上午生意不好的時候,無意中說起了,就在鹿細細上午來買橘子之前,店裡來過兩個客人。
這兩個客人給老板娘的印象很深。
那是一男一女,女的身材高挑,戴著帽子穿著羽絨服,打扮的怎麼說呢,在老板娘的眼裡算是很時尚的那種,衣服看著不便宜。高領的羽絨服還戴著一副大墨鏡,看不太清楚麵孔。
而男的特點很鮮明,身材很魁梧高大——就像電影裡的施瓦辛格一樣。
“站在跟前就像一座山是的。”——這是老板娘的原話。
而且,這倆客人進來拿,那個女的明顯沒啥興趣,就站在門口隨便看櫃台裡的香煙和零食。
倒是那個男的,走到店裡,拿著水果挑挑揀揀半天,最後買了一箱橘子。
女人買了一包煙,還是外煙,萬寶路。
鹿細細特意問了,那個女人看不太清楚五官,不過男的是一個華夏麵孔。
以及,兩人身上有明顯的香水味。
老板娘的八卦性子還提供了一個她的判斷:這倆一看就不是兩口子,走路的時候雖然並肩走在一起,但一點都不親昵。
問明了消息,鹿細細笑著拿著葡萄就離開了。
站在小區門口想了想,鹿細細沒回家,而是提著這袋子草莓,慢悠悠的走到了小區門口的一家麵館。
就是當初郭老板開的那家——不過如今已經換了老板了。
鹿細細進門,坐在了最靠外的一張桌,麵朝著大街的方向,隨意點了一碗餛飩,然後打開那袋子葡萄,慢悠悠的摘下幾粒來,用纖細的手指靈巧的剝了皮,就往嘴裡送了一顆。
一雙眼睛眯成一線,就很隨意的往街對麵看去。
鹿細細可以肯定一點,暗中窺探自己的人,沒有用精神力探查——以自己的實力,若是有人用精神力窺探自己,自己絕對不可能毫無察覺。
自己沒有察覺的話,那麼對方就多半是用了視距內的方式,比如目測,或者望遠鏡什麼的。
能掌握自己去水果店的行蹤,那麼……按照視線觀測的方位來看,多半就在馬路對麵的這一片臨街的房子裡。
目測了一下,馬路對麵的,適合能觀測到水果的地方……大約有六七棟住宅樓,都是那種老式的小區。
若是要查的話,以鹿細細的能力,倒也不算難。
精神力籠罩之下,釋放出無數精神力觸角過去,大肆搜羅,就能讓這個區域內的一切無所遁形。
但……鹿細細沒這麼做。
因為,這個橘子裡塞紙條的法子,透著有一點蹊蹺。
按照老板娘的說法,那個觸碰橘子的,是那個身材魁梧高大的男子。
這人大概是對自己是抱著善意的。
可既然抱著善意,為什麼不直接提醒自己?
能掌握自己的住處,甚至每日的行蹤都能掌握……
電話號碼這種東西,不難弄到的。
打個電話警示自己就是了?
如果不想暴露自己的話……也不用往橘子裡塞字條這麼複雜,趁著沒人注意的時候,跑到自家樓下,往郵箱裡放個紙條什麼的,也不難的。
跑到自己常去的水果店,往橘子裡塞字條——這個做法隱蔽是隱蔽,但多少有點脫褲子放屁吧?
除非……
他不方便直接警示自己!
或者說……他身邊有人盯著,所以不能暴露他想提醒自己的意圖?
嗯,老板娘說了,他還有個同伴,是個女人——所以可以確定的是,他至少有一個同伴,當然也可能更多。
他不能打電話,不能發短信,不能跑到自己樓下來直接往家裡信箱塞紙條。
而隻能用往水果店的橘子裡塞字條這種看起來很沒必要的舉動——其實不是為了怕自己察覺!
他是怕同伴察覺!
甚至於,字條上隻寫了“有敵”兩個字,都沒能多寫一些信息,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極限了,他可能都沒有空間和時間來,多寫幾個字。
而僅有的兩個字,寫的也非常潦草。
也就是說……
有一夥人要和自己為敵,這夥人在暗中窺探自己,他們可能深知自己的實力,所以不敢用精神力窺探——而是用了直接視距內的觀察,這個辦法雖然很笨,但是很保險,讓能力者也很難察覺。
而這夥人裡,有一個人,是暗中幫自己的。
所以自己不能大張旗鼓的去搜索——這樣的話,就會讓對方知道自己已經有所察覺,更有可能把這個暗中幫助自己的人暴露出來。
以及……
這個人身材魁梧高大……
鹿細細吃完了一碗餛飩的時間,就飛速的盤算出了這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