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江作家!”
葛尤一看見他特激動:“你可算回來了!出事兒了!”
“出啥事兒了?”
“有幾個孫子趁你不在,把你那屋子的鎖給撬了,在你屋裡吃麵條,我那天去找你,推門兒進去,沒看著你,一看屋裡是這幫人,全給攆走了!”葛尤拍著胸脯表功。
“.”
江弦也知道他是個什麼貨色,“你能攆走?你彆挨頓揍就算好的,給你個機會重說。”
“您真是神機妙算。”葛尤摸了摸腦袋,“是招待所的同誌發現的,喊來了保衛處,保衛處的人給他們攆走了。”
“這幫孫子夠能跳的。”
沉默隻會讓他們變本加厲。
江弦並不感到太意外,因為他聽過更離譜的。
那會兒北影廠有個小演員,叫蓋麗麗,被欺負的那叫一個慘。
她拍《金鴛鴦》,下了戲,攝影師來她宿舍騷擾,未遂,就這麼把攝影師得罪了,她是主角,拍戲時候攝影師不給她鏡頭。
她去外地拍戲,有個蔡姓女演員,撬開她的房門兒,堂而皇之地搶了她的房子當婚房,還把她東西全扔了出去。
蓋麗麗回來,傷心欲絕,委屈巴巴的和另一位同事住一塊兒,在那兒她隻有一床之地,把腳伸出去,都要挨人家一頓臭罵。
後來她拚命考入上戲,終於離開了北影廠,與北影演員劇團脫離了關係。
人啊,就喜歡逮著那軟柿子捏,人性如此,所以不管到哪兒都得支棱起來。
江弦溜溜達達回到屋裡,轉了一圈兒,轉身下樓,找上了保衛處。
這會兒小事兒都歸保衛處管,隻有重大案件才喊警察。
“同誌,我聽說我房間鎖讓人撬了。”
保衛處的同誌看他一眼,“噢,就前兩天吧,那幫人喝多了,招待所的同誌攔來著,沒攔住,不過沒待多久我們就去了,你放心,啥也沒丟,我們搜過他們身了,比他們臉還乾淨。”
“那這事兒怎麼解決?”
“哎,這幫人都借調過來的,就是喝多了,大事化了,小事化無吧。”保衛處的同誌擺了擺手。
江弦也不惱,據理力爭,這件事兒上,他本來就是有理的一方。
“同誌,是這樣,我是受害者,如果這件事兒要私了,那也得我和他們私了,我同意了才行,您說對吧?”
“.”
保衛處的同誌明顯有些煩他,“這位同誌,這事兒我們都解決過了,已經進行批評教育了,你乾嘛還非抓著不放?又沒丟啥東西。”
“行,您要是這個態度,那我現在說我丟了一千塊錢。”
“你丟了錢和他們有啥關係?我們搜過身了都,沒有偷你的錢。”
“你們搜身能說明什麼?”江弦反問,“萬一他們吃了呢?喝多了,吃幾張錢怎麼了。”
“這可能嗎?”那人敲敲桌子,“你不要把事態擴大化好不好?”
“我擴大化?我想解決啊,你不讓啊!”江弦啪的拍了把桌子。
那人深吸口氣。
江弦一支棱,他就好說話了許多。
“行吧。”
“我把他們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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