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這段話,李素華的眼眶不自覺的濕潤了幾分。
女兒長大了啊!
她倍感欣慰,不過,錢的事她早就考慮好了,他們家裡的條件確實不算好。
但秉義結婚怎麼也不用女兒和小兒子出錢。
如果傳出去,這像什麼話?
“你有那份心就好。”
李素華笑著擺了擺手:“錢的事,不用你們瞎操心,你大哥結婚的錢,咱家還是拿得出來的。”
說著,李素華若有深意的笑了笑。
“彆說是你大哥了,哪怕是你和秉昆明天也結婚,咱家也不會缺錢的。”
以前,周家的日子過得確實苦,以周誌剛的收入水平,他們家的日子不該怎麼苦才對的。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為了攢錢。
餓怕了的人都有一個習慣,攢糧食,手裡有糧,心裡不慌,窮怕了的人同樣也是如此。
手裡有錢,心裡不慌。
這些年,周誌剛和李素華不僅養活了三個孩子,還攢下了不小的一筆存款。
多的不敢說,千把塊還是能拿出來的。
即使現金不夠,李素華也不是沒辦法變出錢來,他們家有一個傳家寶,一隻正圈口的冰種翡翠手鐲,陽綠的那種。
雖然現在翡翠賣不上價格,但以那支鐲子的品質而言,抵押個一兩千還是沒問題的。
若是放到後世,陽綠的冰種翡翠手鐲,單個價值最少也是七位數起步。
(這裡稍微修改了一下,劇中周秉昆拿出的翡翠手鐲,如果是真的,少說也得幾千萬,過於誇張了。)
“媽!”
周蓉嬌喝一聲,怎麼說著說著就扯到她頭上來了?
“我今年才幾歲啊!”
李素華眉頭一挑,斜著瞥了她一眼。
“幾歲?虛歲二十,也不小了。”
“不理你了。”
周蓉小聲嘀咕了一句,然後扭頭便躲進了房間。
催婚這種事,她應付不來。
眼看女兒跑了,李素華的目光幽幽地轉到了李傑身上,看到這眼神,李傑尷尬的擺了擺手。
“媽,我今年才十九啊,催婚也太早了。”
聽到這話,李素華仔細想了一下,好像確實是這麼一回事。
十九歲,還是個孩子,確實太小了一點。
“誰催你了。”
李素華沒好氣的瞪了李傑一眼,而後朝他招了招手。
“過來,給你哥回封信。”
“誒,來了。”
李傑聞言乖乖的爬上炕,等他上了炕,炕上的桌子上已經擺好了紙和筆。
“我說,你寫。”
李素華敲了敲炕上的小茶幾。
“秉義,你的信娘看到了,你這孩子,結婚這麼大的事,怎麼也不提前和家裡商量商量呢……”
信的開篇,李素華直接劈頭蓋臉的說落了大兒子一通,訓斥周秉義不該就這麼草率的和郝冬梅結婚。
當然,話雖然是這個話,但仔細一琢磨,理卻不是這個理。
如果真的不同意的話,李素華為什麼要隨信帶上彙款單?
而且還要寄上一些吉春市的特產。
雖然信中的很多東西還沒買回來,但這並不影響李素華的發揮。
訓斥那是應該的,她這明顯是做給兒媳婦看的。
李素華雖然沒讀過什麼書,但生活已經足夠賦予她應有的智慧,打個巴掌再給個甜棗,這種淺顯的道理她還是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