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我錯了!”
看到丁謂的那一刻,丁玘骨頭一軟,撲通一聲跪倒在了地上。
砰!
然而,丁玘的認錯非但沒有起到作用,反而讓丁謂愈發憤怒,隻見他舉起手上的棍棒,砰的一聲打在了丁玘的肩上。
“啊!”
突遭重擊,丁玘隻覺得一股鑽心的疼痛從肩膀處傳來。
下一秒,丁玘整個人蜷縮在地上,一隻手牢牢地捂住肩膀,一隻手死死地護住腦袋。
“爹爹饒命。”
砰!
砰!
砰!
這一次,丁謂是發了狠,任憑丁玘如何求饒,他都是不管不顧,隻是一棍又一棍的砸在丁玘的身上。
自己怎麼生出了這麼個東西?
偷誰不好?
竟然偷到了劉德妙身上!
劉德妙,是能偷得嗎?
連他自己都不敢去碰,結果倒好,這個小畜生卻將爪子伸到了劉德妙身上。
在連續的棍擊下,很快,丁玘就被打得不成人樣了,頭上不知鼓起了多少個包,身上的衣物也被血跡所染。
此時,丁玘哪還記得先前的承諾,他現在連自己都顧不上了,哪有功夫去為劉德妙討饒?
呼哧!
呼哧!
其實,打人也是一件極為消耗體力的事,不多時,丁謂就開始喘起了大氣。
緊接著,他手上的動作也跟著慢了起來。
與此同時,理智也慢慢的恢複了過來。
望著躺在地上,滿身血汙的兒子,恢複理智的丁謂,心頭狠狠地跳動了數次,就像是被人狠狠地錘了幾拳。
不過,一想到丁玘做的那些事,他又覺得丁玘不值得可憐。
倘若此事被宮裡,或者他的政敵知道,丁玘絕對完了。
甚至,不止是丁玘,連他也得完蛋。
隨後,丁玘多半是先流放,然後是編管,最後待到風頭過了,丁玘大概率會被‘病死’。
眾所周知,宋朝有著‘不殺士大夫’的潛規則。
即官員,準確來說是文官犯了罪,隻要不是謀逆之類的大罪,其結果多是流放。
而流刑又可以大致分為兩類。
一種是編管、羈管類,其中編管相對較輕一些,隻是發配某某地,並安排看守人員,犯官的活動範圍僅限於某某地。
至於羈管,量刑更加重一些,連活動的自由都會被剝奪,大致是發配到偏遠地區。
然後由專人看押,連門都不給出,日常吃食,也是由專人送達。
簡單來說,羈管更像是坐牢。
另外一種流刑則是安置、居住。
這一類和編管、羈管最大的區彆是不除名,即不奪官身,隻是授予司馬、彆駕之類的散官。
除此之外,安置和居住也不需要定期去地方親民官那裡報道。
就像是寇準之前以雷州司戶參軍的身份遠貶雷州,便屬於安置的一種。
當然。
政策是政策,執行是執行。
名義上犯官不會死,但實際上卻另有操作空間。
比如,太宗時期,秦王趙廷美犯了‘謀逆’的大罪。
考慮到秦王是自己的親弟弟,太宗為表仁義,便將秦王發配到房州安置,準許子女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