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說道,哈迪斯恭敬的道:“是,父親,我必將完成你的意誌,讓你獲得自由。”
……
珀爾修斯自然不知道那麼多,他正和眾人一起前往女巫的所在地,因為地形的限製,他們沒有騎馬,完全用走的。
小隊的隊長叫德拉科,他是一個沉默寡言的男人,不過,他很有責任心,即使對珀爾修斯不爽,依然教導他使用武器。
珀爾修斯以前是漁夫,孔武有力,加上經常使用魚叉,也不算沒有經驗,在德拉科的教導下,實力快速提升。
德拉科對此既高興,又有些不爽,他認為,珀爾修斯能學的這麼快,是因為他是半神。
“我知道你為什麼討厭我,但我是人類,不是半神。”
珀爾修斯說道,德拉科哼了一聲,沒有回答,珀爾修斯搖了搖頭,自己走到一旁去練劍。
“不要在意彆人怎麼說你,你隻要記住自己是什麼人就行。”
托爾的聲音在珀爾修斯腦海裡響起:“我活了上千年,經曆過很多事,也受過很多挫折,迷茫,後來,我認識到一個真理,人,問心無愧就行,不用想太多。”
“問心無愧”
珀爾修斯一愣,隨即狠狠點頭,他說道:“我明白了,我一定會問心無愧。”
“珀爾修斯,你很不錯,等結束這一切,我請你喝酒。”
托爾哈哈大笑,珀爾修斯很符合阿斯加德人的傳統,這也是他能和雷神共鳴的原因所在。
珀爾修斯正想說話,突然,他發現前方有東西在發光,他走過去,發現是一個發光的銀色劍柄,他撿起來,劍柄銀光一閃,變成一把閃爍著光芒的長劍。
珀爾修斯正在驚愕,德拉科走過來,冷漠的說道:“神的恩賜。”
“什麼意思”珀爾修斯不解。
德拉科說道:“這把劍,來自奧林匹斯山,削鐵如泥,我不知道它為什麼在這,但我希望你收下它,它能幫我們戰勝敵人。”
珀爾修斯聞言,立刻將長劍扔給德拉科,說道:“我說了,我是一個人類。”
德拉科抬起手抓住長劍,長劍恢複成劍柄的樣子,很明顯,他沒資格使用這把劍,他搖了搖頭,越發感覺現在的情況有點複雜。
另一邊,珀爾修斯朝森林深處走去,就在這時,他發現一群長著白色翅膀的白馬,眼睛頓時有些發亮,這種生物,無疑十分漂亮。
突然,白馬們嚇得四處亂逃,珀爾修斯一愣,轉過頭,見到天上飛下來一匹黑馬,比所有白馬都要強壯,似乎是馬王。
珀爾修斯上前試著摸了下黑馬的腦袋,發現對方沒有抗拒,十分驚喜。
靈俄在遠處望著這一幕,目光中有些擔心,這些東西,毫無疑問是宙斯送來的,珀爾修斯會被宙斯收買嗎
“不用那麼擔心,能和我丈夫共鳴的男人,一定擁有赤子之心。”
簡的聲音響起,她說道:“簡單來說,就是腦子簡單,認準一個目標,永遠不會改變,這是優點,也是缺點,他會永遠愛你,但你彆想改變他的習慣。”
靈俄忍不住想笑,她說道:“一個男人,永遠不變心,這是世界上最難得的品質,沒多少人能做得到。”
“要不是這樣,我早就踹了他了,天天喝酒,啤酒肚都出來了,再過幾年,說不定跟奧丁一樣變成胖子。”
簡一臉嫌棄,她都在考慮要不要自己去練八塊腹肌,她對肌肉,可是相當癡迷。
靈俄正想說話,遠處突然傳來驚叫聲,珀爾修斯急忙拋開黑馬,趕過去,發現是一個高大的怪物正朝他們發動進攻。
這個怪物,正是阿克裡希奧斯國王,他專門來殺珀爾修斯,因此,他一見到珀爾修斯,立刻憤怒的衝過來。
“是阿克裡希奧斯國王,就是那個曾經和宙斯宣戰,被宙斯用雷霆劈成怪物的國王,珀爾修斯,小心。”
靈俄驚聲喊道,珀爾修斯聞言立刻提高警惕,但還是被對方一腳踢飛,將後麵的大樹撞斷。
如果珀爾修斯不是半神體魄,這一腳,足以讓他重傷,那位倒黴國王,現在很強。
德拉科見狀,立刻開弓射箭,將想要殺死珀爾修斯的倒黴國王逼退,小隊其他人也紛紛圍了過來。
“小子,接下來,我會用雷霆,快速激活你體內的半神之力。”
托爾說道:“這個過程,本來要一兩個月,現在我提前激發,你會很痛苦,做好準備。”
“我不怕痛苦,我要保護我的隊友,而且,他是我的仇人。”
珀爾修斯堅定的說道,托爾滿意的點了點頭,利用雷霆,刺激珀爾修斯體內的宙斯血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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