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都這才意識到,羅馬帝國出大問題了。】
【於是在公元前18年,他頒布了《尤裡烏斯法》。】
【首先,針對普通民眾,羅馬帝國增加了單身稅,即單身的男女需要向政府繳納更多稅款。】
【法案還規定,單身者將不再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其父母的遺產將被直接充公,歸羅馬國家所有。】
【當然,法案也提供了一定的回旋餘地。】
【若是單身者在父母死後一百天內能結婚,他們便能夠恢複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
【但是,如果他們在達到生育年齡後仍未生育子女,這筆遺產的90%還是會被充公。】
......
“單身稅?”
“竟然連父母的遺產都要充公?”
各朝古人聽到這些政策,無不倒吸一口涼氣,心中震驚不已。
不生孩子,還帶處罰的?!
這對於獨身者來說,也太狠了吧!
既有重賞,又有重罰,這下生育率應該妥妥能漲上去了吧。
然而,在朝堂之上,各位皇帝卻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
物極必反!
這樣的極端政策,真的能帶來預期的效果嗎?
......
【接著,就是清除一切阻礙婚姻的阻礙。】
【父母下定的婚姻,子女必須無條件遵從,否則就要受刑。】
【但是,如果雙方情投意合,父母便無權乾涉,不然就要被拘留。】
【同時,公民和被釋放的奴隸之間也可以通婚,階級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障礙。】
......
這個政策,毫無疑問又讓各朝的長者所不喜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無媒無聘,視為苟合!
婚姻這件人生大事,怎能讓子女自行做主!
即便雙方真的情投意合,父母也理應有權發表意見。
如果對方是個正直善良的人,他們自然也會真心祝福。
但是若是對方是個騙財騙色的混蛋,或是沾染了不良習性的人,子女因年輕而識人不清,一輩子就要被對方毀了。
他們若是不乾涉,豈不是看著孩子往火坑中跳。
奧古斯都的這個政策在他們看來簡直荒謬,既要追求婚姻自由,又要包辦婚姻。
簡直是不管怎麼樣,隻要能結婚生子就行。
不過,這個政策卻是很戳中年輕人的心思。
他們不希望自已在成親之前,連對方是什麼人品都不知道,甚至連麵都沒見過。
若是能自已選擇配偶,那是最好不過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