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不久,兩位父親以他們那一代人特有的大男子主義風格,迅速將這場聯姻推上了議事日程。
呂心華,這個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幼便被父母寵愛有加,心中總懷揣著對一段美好婚姻的無限向往。
她對付青春那略顯黝黑的膚色並不感興趣,總是夢想著與一位英俊瀟灑的男士攜手共度一生,幻想著成為眾人羨慕的神仙眷侶。
然而,呂有誌卻持有不同的觀點,他深信“人不可貌相”這一古訓,認為外表並不能代表一切。
他所看重的,是付青春身上的潛力和抱負,堅信這個年輕人將來必定能成就一番事業。
於是,他以父親的權威對小女兒下達了不容置疑的命令:“我看中的人絕不會有錯,你必須嫁給他。”
為了說服呂心華,呂有誌甚至讓大女兒呂儀華出麵做工作。
“青春的父親曾是我們當地赫赫有名的‘萬元戶’,現在又和爸爸合作做生意,前途無量。況且他父親已答應為他開公司,你嫁過去,將來定有享受不儘的榮華富貴。”
呂心華原本就一直追求優渥的物質生活,聽了姐姐的話,內心開始動搖。
她心想,“付利益隻有付青春這麼一個兒子,我嫁過去將來必定衣食無憂。雖然他皮膚黑了些,但或許可以將就。”
經過一番掙紮和猶豫,呂心華雖對愛情有憧憬,但最終在物質誘惑下同意了婚事。
得知呂心華應允了婚事,付青春心中狂喜。
他開始帶著呂心華出入各種高檔娛樂場所,極儘討好之能事,希望能贏得這位美人的真心。
但是,呂心華的物欲似乎越來越大,她不僅要求有車代步,還要求在省會成都市購置一套婚房,否則一切免談。
這讓正沉浸在喜悅中的付利益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付利益雖然曾是“萬元戶”,但那已是過往雲煙。
他在巴中市中心購買的那套寬敞住宅,在與原配離婚後被判給了前妻夏科蓮。
再婚後,他的現任妻子對家中財政把控極為嚴格,絕不會輕易出資為丈夫與前妻的兒子購房。
麵對著成都市至少上百萬的房價,付利益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經濟壓力。
而付青春對父親的態度則更加冷淡,自從父親離開了母親,他的心中就埋下了怨恨的種子。
但為了能與呂心華結合,他不得不向父親施壓:“如果你不在成都為我買一套婚房,我就上山當和尚去。”
這話直擊付利益的軟肋,他怎能容忍家族無後?
他被迫四處籌措資金,湊足110多萬,終於在省城為兒子買下了一套婚房。
婚房問題解決後,2005年5月1日,付青春與呂心華的婚禮如期盛大舉行。
然而,付青春與呂心華的婚姻生活起初並不平靜。
妻子呂心華堅持要在成都工作生活,而他則放心不下遠在巴中的母親,希望回去照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