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吃這些東西的時候,還是小時候家窮國也窮,父親和爺爺扛著獵槍到山裡打獵,打到什麼算什麼。那個時候熊瞎子雖然不多,但是偶爾也是能吃到的。
野雞滿山跑,飛龍閉眼抓,懷念這個味道不是一天兩天了,但是時代變了,王父從來不敢去碰山裡麵的東西,因為他看過新聞,有人掏個鳥窩就要坐八年牢,他寧可克製口腹之欲,也不想因為觸犯法律而進去改造。
“行,吃飽了咱們就房間休息,沒事的可以去逛逛街,這幾天斯德哥爾摩的治安,應該是全球最好的之一了。”
說著,王重還看了看王彬,想和他求證一下。
“確實,這幾天斯德哥爾摩治安絕對是全年最好的幾天,甚至和咱們華夏比也不遑多讓。”
“不過如果想出酒店溜達的話,我建議還是結伴一起出門,這樣會更加安全,當然,王重你是例外,我建議你還是不要出門……”
王重點頭表示自己接受王彬這位大使的建議,對張健招了招手,
“阿健,幫我裝筆!”
張建一愣,沒想到王重竟然還有這個愛好,也不怕社死,不過既然王重自己都不怕,他肯定是無所謂的。
掏出手機,第一時間調到音樂播放器,於是,斯德哥爾摩的小宴會廳裡,想起了賭王的入場音樂,
“當(dāng),當(dāng)當(dǎng)當(dāng)當(dāng)↓……”
王重這下徹底愣住了,有種曆史的穿越感環繞在王重的腦海,這金碧輝煌的宴會廳,再加上這賭王進場的音樂,讓王重的眼神下意識的看向宴會廳的門口,生怕下一刻,一個梳著大背頭,圍著圍巾的發哥推門而入。
一秒、兩秒、三秒……
大門始終是關閉的,王重鬆了口氣,反應了過來,自己讓張健幫自己把鋼筆都裝起來,這小子以為自己要裝逼?
而且他是什麼時候在把自己當年用來在學校當開場音樂的bg裝到手機裡麵的,自己竟然不知道……
“兄弟,我是讓你幫我把桌麵上的筆都裝起來,我一個人拿不了……”
這下張健也反應過來了,有點尷尬,手忙腳亂的關掉手機上的音樂,在眾人古怪的目光下,走到王重身邊,幫王重裝筆。
“這些東西,都值不少錢吧?”
張健和王重不一樣,王重大把大把的把筆裝進自己的睡衣兜裡,還好穿的是睡衣,兜比較大。
而張健則是小心翼翼的把筆一根一根的裝進口袋,生怕刮著蹭著。
“是應該挺值錢的,就你拿的那根,最少二十克黃金,按六百算,都一萬二了。”
“那你豈不是發了!”
張健的眼睛都亮了,這裡麵的筆,看起來各個都是黃金做的啊!
“這是你把他們融成黃金的價格,如果當藝術品賣的話,應該不止這個價格。”
“而且,一件藝術品的最終價格,不是取決於他得主人生前獲得的成就,而是死後……”
聞言,張健雙眼綻放出懾人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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