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租戶,是晚上受不了不明小孩的哭聲才離開的。
他聽了也覺得很害怕,特彆是到了晚上,聽到小孩哭聲時他更害怕,妻子也是不敢住這裡。他找住在二樓的房東,可房東卻說晚上從未聽見過。
我到他門市看了一下:
這個房子原址,是所醫院的後院,以前埋過一些死嬰或引流產下來的孩子。
他的生辰本身聚陰,這個地方他是不能呆的,更況且窗簾店人員流動也不大,是不能聚陽氣的。
房東否認這件事,並說他多思迷信,並惡言相加,不租拉倒不要亂說。
他很生氣,也不想再在這裡做生意,寧可損失些房租也願意。因為他妻子覺得很害怕,也不用我化解,堅決搬走,我也讚成他搬走。
因為即使房間化解一下,他在此做生意也不行,更況且心理上難以化解。所以,租房也要多打聽一下,避免這種晦事發生,因為大多數人的生辰是壓不住此陰凶的。
編輯於2015101609:56
他按約來到我工作室,手臂上纏著繃帶,固定著夾板,臉上還有血痂,坐定後給我說了這麼一件事:
他是一出租車司機,一個月前,在車上有乘客忘了帶包就急匆匆走了,他打開包後發現裡麵有一萬五千元現金和幾件男式內衣,還有一高檔相機,他覺得自己太幸運了,就毫不猶豫地占為己有。
兩三天過去了,也沒發現有人去公司找,他更高興了,光相機得有近萬元。
事情過去有一周時間,他早上出車時,撞傷了一趕早市的瓜農,自己也受傷了,整個事件算下來,共折損近十萬元,去除保險公司理賠的那些,自己花去四萬多。
現在他有傷在身不能出車,車也損壞了需維修,他覺得自己太倒黴了。
同時,他也覺得不該私吞乘客的錢財,現在他也很後悔,因為當時乘客是在醫院門口下的車,這錢或許是治病救命的錢。
聽完他敘述,我告訴他:
人無故得千金,必有非常之禍,不義之財不可得。
他也很後悔自己的行為,我看了他麵相、生辰後告訴他:
以後要多行善事,否則一年內還會有凶事發生。
他得此教訓後深有體會,再三表示以後一定會多積德行善。
看他真誠悔過,我為他測了凶日,希望他自己注意,能把傷害降到最低,隨天緣能躲過一災。
人都有犯錯的時候,貪欲也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抵禦的。
他經常把乘客落下的東西占為己有,雖然沒有受到法律的製裁,但道德和良心讓他寢食難安。
古語講:寧可種花分天下,不可栽刺害彆人。在法律之外,還有一種更狠、更公平的東西叫因果。
希望他身體儘快好起來,心也善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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