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這些後,這三輛特警的越野車繼續前進,後麵有一輛小型吉普,直接衝到了樓梯間的旁邊。
4名身穿加厚型防彈衣,手握79式衝鋒槍,頭戴黑色鋼盔,麵部被黑色麵罩所遮蔽的特警直接沿著樓梯間衝了上去。
李寧此刻在乾什麼呢?
當然是將槍的放在地上,雙手舉過頭頂大聲解釋道:“我是現役軍人,我的證件和持槍證在樓梯口那,你們可以去查看”。
彆問為什麼是自己人反而要舉雙手。
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身份之前,誰都無法肯定一個手握製式槍支的人是友軍。
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訓。
因為李寧此刻的危險度已經降到了極低的水平,所以隻有一名手持衝鋒槍的特警在旁邊看管,其他人都衝進飯店了,或者在其他地方進行警戒。
特警們衝到飯店2樓後並沒有直接選擇進攻,而是丟了三四枚震撼彈,隨後用衝鋒槍和霰彈槍來回進行掃射。
反正這裡的窗戶不多,不用擔心子彈飛出去打傷群眾。
至於逃犯是否還擊?
對此特警手中的衝鋒槍表示嗬嗬,不可否認對麵確實是悍匪能跟普通警察打個55開,可他們是普通警察嗎?你怕是沒看清前麵那個特字吧!
而且現在也不是以抓捕為主,而是消滅,能俘虜的話就俘虜,要俘虜不了一枚花生米送你去見如來佛祖。
倒是有幾個身形矯健的逃犯能看清形勢,此刻已經從另一邊的窗戶跳了出去,等待他們的不是自由的未來,而是十幾支八一式自動步槍。
就問你感動不?
隨著交火進入尾聲,越來越多的支援力量趕到,這才有人撿起樓道間旁邊的證件查看。
“同誌你起來吧!17號將槍放下,這是自己人〞。
“李隊,你怎麼在這裡?”即使知道周圍都是自己人,但李寧依然對舉起雙手,做出投降的姿勢感到膈應,所以頭一直是低下的,就是不想讓彆人看到自己的臉,也是怕周圍某個角落中有敵人的同夥。
現在站起身,麵部不由的抬了起來,有兩名特警看到其樣貌後感到相當意外。
“能把我的證件還給我嗎?槍暫時交給你們了,我先進警車裡”。
說完李寧便低著頭用手捂住麵部,向著遠處的卡車走去。
在進行重要抓捕的時候,通常都是由特警出麵,而大家一聽到這個警種,就會下意識的想到一身黑的衣服。
頭部也要戴上黑色頭套,相反武警和部隊哪怕是抓捕嫌犯時,也不會戴。
這主要是怕犯人出來後進行打擊報複,特警抓捕的嫌犯通常判不了死刑,而且他們通常都是在城市裡行動,人員複雜。
戴上頭套能保證自己的個人信息不會泄露,至於部隊則不需要,畢竟能讓他們親自出手進行抓捕的,大概率都要進火化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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