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那天走之後,一周沒有再遇見過李哥,我們工作沒有什麼需要聯係的。
隻是有天,我老板張先生突然問我:“你和那個李辛意關係很好嗎?”
李哥叫李辛意,我都忘了他名字了。
我大概說了一下我知道的情況。
張先生繼續問我:“你能不能把那個女孩子約出來?”
我心想,常副總今年50多,那個女孩子看樣子才23左右,找人家乾嘛?
反正這個事情我不會參與。
我心裡非常不樂意。
我回答:“不熟悉,以前也就是供應我們刺繡繡線,平時還是司機送貨,沒有什麼接觸。我覺得不太方便。”
張先生勸我:“她是在ktv工作是吧?她為了錢對吧?那常副總喜歡她,可以給他經濟所需,沒有什麼不好,你說呢?”
我認為,人家去ktv不一定就是出賣……
我才不約。
張先生說完,我就以我要去土報紙那邊看進度走了出去。
走出房間後,我心裡越想越氣。
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想著用錢去買斷一個女孩的感情。
當然也有人為了錢巴不得被包養。
下午6點下班後,我決定去找李哥,讓他提醒他乾妹妹小心常副總。
費了一番周折,終於在ktv門口等到了他和他妹妹。
看到他妹妹濃妝的樣子,我的話到嘴邊卻有些不忍說出。
在ktv裡,不是每個女孩子都是靠身體賺錢的。
後來還是告訴了他們關於我老板提議的這件事。
李哥聽後,眼神中閃過一絲憤怒,他說:“我就知道那個老男人沒安好心,我乾妹妹去ktv賣酒唱歌掙錢,光明正大,可不想被人這麼糟蹋了。”
我安慰他們不用擔心,隻要堅守自己就好。
他妹妹這時也說:“雖然我很缺錢,但是,我哥能幫我一點,我自己能賺一點就可以了。謝謝你姐姐來告訴我這些。”
然後她去上班了。
李哥送她妹妹上班去後,我們一起找了一個還不錯的咖啡廳打算坐一會兒。
在我和很多人眼裡,其實李哥所謂的乾妹妹應該是他的女朋友。
在越南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