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就算這樣我們也沒有改變太多問題。
每天晚上吃完飯,他如果有客戶調試聲卡,好了以後晚上21:00以後他都會回去住。
當然他也沒有再提同居的事情。
2個月過後,也就是2011年年底的時候,我周末休息,他也休息,他很早就來了第六區我住的這裡,我們倆一起買了一點東西準備回去他家,他父母和他姐姐姐夫都在。
他說,他家裡人找我談結婚的事情。
我們現在這樣也不是個事兒。
到了他家,氣氛有些壓抑。
他的家人圍坐在一起,眼神複雜地看著我。
我們先是簡單的吃了飯。
我幫忙收拾好以後,大家坐在了他父親躺著的房間。
他媽媽率先開口,說按照習俗,彩禮隻能出三萬,而且三金之類的也要從裡麵出。
另外三萬就是我們辦婚禮,裝修我現在住的房子的錢。
彆的他們確實沒錢。
我心中一涼,一共六萬塊在當時連辦一場簡單婚禮都困難。
我看向於朋,希望他能說些什麼,可他低著頭一聲不吭。
我咬咬牙說道:“阿姨,這太少了,我家那邊的習俗彩禮可不止這點。如果加上裝修現在的單室的房子,根本不夠。”
他爸爸這時我轉頭看著我說:“小絮,我們家條件就這樣,你要是真愛於朋就彆計較這些。”
這時於朋終於說話了:“爸媽,能不能再多加點兒,畢竟人家嫁過來不容易。而且人家都已經過來了。”
他這話一出,大家都很驚訝。
但他爸爸堅決不同意增加彩禮。
我忽然明白,在於朋心中我依然沒有那麼重要。
我站起身來,平靜地說:“既然如此,那這婚也沒必要結了。”
說完便轉身離開。
於朋追了出來,拉著我說:“對不起。”
我甩開他的手說:“我們到此為止吧。”
……
平時騎車需要十幾分鐘的的路程,我走了40多分鐘才到我住的地方。
於朋沒騎車,也沒有開車過來追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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