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正輝有些慌亂起來,眼神四下亂瞟,心裡在快速的想著借口:“不是,那是因為···”
悠也開口道:“另外還有一件事,之前那個沒有注明寄件人的箱子被送到休息室的時候,你為什麼在不清楚裡麵東西的情況下,沒有阻止自己未來的妻子去打開呢?
——明明我們當時就在討論,搶劫犯可能已經混進了婚禮現場,那個來路不明的盒子裡很有可能藏有危險物品。
不僅如此,你對可能存在的搶劫犯也視若無睹,執意要舉行婚禮。
能告訴我為什麼嗎?”
平正輝腦子轉的快冒煙了依然想不出借口,隻能用沉默作為回答。
悠也死死地盯著他,緩緩道:“既然你回答不出來,那就由我來幫你吧。
那是因為,你很清楚根本不會有什麼危險物品送進來,也不會有什麼危險人物會進來。”
平正輝勉強擠出一絲笑容:“我不太明白你在說什麼。”
悠也輕笑一聲:“這也難怪,因為你已經先一步殺死那個搶劫犯了,在提無津川倉庫裡發現的屍體,就是那名搶劫犯沒錯吧?”
平正輝表情終於控製不住了,露出了肉眼可見的震驚。
但他馬上冷靜了下來,故作驚訝的說:“啊?你說我殺死了搶劫犯?怎麼可能!我隻是覺得在這種滿是警察的場合他根本不敢過來,所以才會堅持舉行婚禮,這有什麼奇怪的嗎?”
“再說了,你在懷疑我之前,不應該先去調查那三個麗沒有印象的人嗎?那三個人才更可疑吧?”
悠也搖了搖頭:“不,那三個人是清白的,他們三個人都曾經把擔任替身的由美姐當成新娘上來打招呼。如果搶劫犯真的偽裝成他們中的一個,在動手之前絕對會選擇避開新娘。
因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假扮的人會和新娘是什麼關係,萬一說出了不符合自己身份的話絕對會被懷疑。
更何況,他當初在逃走的時候可是放下了那番狠話,他可不敢保證自己的聲音有沒有被新娘記住。”
平正輝有些不甘:“那三人左手的無名指呢?他們都有把手指藏起來吧?”
悠也淡淡的說:“那不過是巧合而已,我們已經確認過他們的理由都是和事實相符的。
況且作為一名連續殺人搶劫犯,在作案時肯定會戴上手套,那麼麗小姐家遺留凶器上麵的指紋肯定是作案之前留下的。
他根本不可能確定那指紋是哪個手留下的,怎麼可能去恰好的隱藏左手無名指呢?真要藏也會把兩隻手都藏起來才對。”
“但是你不同,作為當事人之一,你完全有機會從警方那裡知道那是哪隻手指留下的指紋,所以你才會假裝左手的手指和手腕骨折故意打上石膏吧?”
“在之前看到的錄像帶裡麵,你在極短的時間裡就穿上了一件拉鏈式的外套,而且是左手穿過衣袖的方式穿上的。作為一個手腕骨折打著石膏的傷者,你是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像正常人那樣穿好外套的呢?
理由隻有一個,那就是你根本沒有骨折,打上的石膏也不過是為了避免留下左手的指紋,被警方發現你真實的身份罷了。”
“怎麼樣,我說的有哪裡不對嗎?”
平正輝臉色很是難看,沉默的看著悠也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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