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華是小作者,文學館說什麼就是什麼,但現在李華是大神作者,文學館想把李華留在自己這邊,情況就不一樣了。
李華知道文學館的底線,但他張口就要八十萬,直接就給文學館的經理氣笑了,說李華獅子大開口,不可能。
經理的心理預期是55比45,一百二十萬分給李華六十六萬,為了留住他,文學館願意多讓利給他半成。
李華於是開始搞事了,說昨天有那個那個網站,什麼瀟湘,什麼雲氣的,要來挖人,給多大多大的合同啊,以後版權改變多少分成啊。
經理這下就有些受不了了,然後一個點一個點就和李華掰扯起來。
八十萬當然是不可能的,六十六萬李華也不答應,最終經理又讓了半成,李華共得六成,七十二萬。
然後就是小說的實體出版以及漫畫改編的版權收入。
漫畫改編的收入不多,分到李華手上的就十萬。
小說出版實體書的版稅收入不是一次性買斷的,而是版稅收入分成。
一般作家的分成在4到12左右,李華現在也是知名網絡小說家,出版社給的分成13,這就是一個不錯的收入了。
09年這種時期,網絡小說實體出版的收入真的還是非常不錯的。
像糖加三勺和天蠶馬鈴薯這種頂級大牛,憑借“雙鬥”,版稅就能輕鬆過億。
次一級的網文大神,版稅也能有個一兩千萬。
李華這種女頻大佬達不到男頻大神的高度,但是兩三百萬版稅收入也是可以的。
不過有一個缺點是,版稅收入,不是近在眼前馬上就可以拿到了,這是一個長期的持續收入。
但是李華等不了了,他十一結束後就要創業,要創公司了,需要大量的流動資金。
所以他做了個決定,直接把實體出版版權一次性賣給文學館網站。
“兩百萬,以後這本書要怎麼出版,出幾版,之後有多少收入就和我沒關係了。”
兩百萬一次性買斷,以這本書現在網絡上的知名度,文學館網站是是占便宜了的,李華其實是有一點小虧的。
不過李華也沒特彆往心裡去,日後他還會寫出更多的精品小說,那才是主打實體出版和影視改編的時候。
十月四號,李華在文學館公司談了大半天,總算把各項版權都給變現了。
各項的收入,影視改編權七十二萬,漫畫改編十萬,實體出版兩百萬,合計兩百八十二萬。
再加上之前的稿費以及賣電話卡、代理駕校的收入,李華現在手頭的現金勉強超過四百萬。
這四百萬元的絕大部分,都將被李華投入到十一後創立的新公司中。
“實在不好意思,實在不好意思,讓蘇老師你等這麼久。”
蘇小甜臉上依舊帶著笑容,不過心裡卻忍不住腹誹,有了新人就忘舊人啊。
今天本來也是文學館網站和蘇小甜談版權改變的日子,但是由於和李華撞上了,今天網站版權部的工作人員幾乎全都為李華一個人在服務。
蘇小甜這個昔日大神除了最開始的女編輯招待了一下,後麵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