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陳長安的講述,馮姨覺得確實是醫院這邊做的有些過分了,你治療錯誤在先,還不能讓人家說了?
二話不說,掏槍對著人家,把人家抓了,還要通報人家單位,想讓人家丟工作。這個事,怎麼說呢?隻能說辦這個事的人,是真的壞。
見所有人都看向自己,原本就已經非常害怕的副院長,更加慌張了。
但是他知道,無論如何,都要為自己辯解幾句。不然自己的前途可就全完了。
於是開口說道“領導,陳長安說的對,但是也不對。他描述的事情經過是對的,但是他避重就輕,把一些對他不利的細節不說,對他有利的細節過分的描述了。
比如,那個叫梁拉娣的女人,在醫院裡大喊大叫的,還故意起哄讓看病的病人們覺得我們醫院的醫生,水平不行。
當時已經影響到了我們醫院醫生的正常看病了。
我當時也提醒她了,讓她不要鬨事。而掏槍的原因,就是因為她不聽勸阻,在保衛科要把她趕走的時候,她拿著凳子胡亂掄。
我怕有病人被誤傷,所以才讓保衛科的人掏槍,快速控製住局麵的。”
“那你怎麼不說梁拉娣為什麼會大喊大叫?不就是因為你們醫院的醫生不承認自己治錯了嗎?
要是當時就承認錯誤,哪裡還會有後麵的事情發生呢?
年輕醫生,誤診在所難免的。誰還不是從新手開始的呢?
但是你要是技術不行,就去搖人找師父去啊。
一瓶子不滿,半瓶子晃蕩的水平,還挺自信?
不太懂也敢亂上手?這是醫生,不是廚子!醫生這樣乾,這不就是草菅人命嗎?”陳長安聞言,立刻反駁道。
副院長啞巴了,他不知道怎麼反駁陳長安。
難道說那位醫生不是年輕醫生,而是中年醫生?那還不如是年輕醫生呢。
難道說當時不論是當事醫生,還是自己,都是為了醫院的形象,故意不承認的?
好像怎麼說,都是對方占據道義製高點。
一時之間,副院長竟然不知道該怎麼反駁陳長安的話了。
最後說了一句“就算是我們有責任,但是你也不能,強行在夜裡帶人把人帶走吧?”
陳長安直接說道“那他們犯了什麼大錯?需要你們把他們關一夜?為什麼不通報他們的單位?”
副院長猶豫許久,說道“大家都有責任,不能什麼事情都怪我。”
陳長安笑了笑,懶得在和這位副院長說了。這一仗陳長安已經贏了。於是看向了院長,這位才是醫院的話事人。
馮姨也是看向了院長,至於一個副院長,不值得馮姨開口訓斥。還是那句話,級彆差的有點多。見過軍長,司令大罵一個班長的嘛?
院長見馮姨看向他,無奈苦笑。這次算是被人坑慘了。職位倒是不怕,就是這麵子,丟的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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