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加勒比海》,相信大家都看過,
頭戴小三角,駕駛一條快船,在海上威風凜凜,橫衝直撞,誰都不放在眼中,軍官也照殺不誤,
眼中看到的隻有錢財,殺人如麻,那就是海盜。
海盜,顧名思義,是指在海上與沿海搶劫商船與城鎮的強盜,和陸地上活動的土匪性質一樣,
這是一門相當古老的行當,自有船隻航行以來,就有海盜的存在。
海盜其實早已有之,隻要是濱海地區,到了貧富兩極分化的時候自然會有搶奪事件發生。
東漢末年,海盜已經開始出現,
例如,漢安帝永初年間的張伯路、順帝陽嘉初年的海盜曾旌、靈帝時期的杭州胡玉、獻帝時期的長江口薛州等。
宋元時期,海盜活動越來越頻繁。
等到明朝,勢力強大的海盜開始出現,如最早的海盜就是廣東的李夫人。
大明朝的海盜勢力是非常強大的,這在整個中國曆史上都非常少見。
明代的海盜往往是海盜加走私商人的雙重身份,之所以這樣全是因為朱元璋的“禁海政策”。
所以,明代的海盜與其他朝代最大的不同是:
明代海盜經商意識非常強,相對其他朝代隻知道搶的海盜更有資金實力,因此,他們的戰船就比較多,其先進程度甚至強於明朝政府軍。
朱元璋聯合方國珍剿殺張士誠之後,又在洪武三年(1371年)收編了方國珍的隊伍,方國珍做了朱元璋的臣子,後來病死在了南京。
然而,方國珍占據的浙江東部三郡,溫州、台州、寧波在方國珍統治下已經十數載。
當地百姓對方國珍也極為尊敬,因為朱元璋實施禁海政策,剝奪了當地人民出海為生的條件,人民生活大不如前,對朱元璋的統治是非常的反感,紛紛加入海盜隊伍。
於是第一次海盜走私浪潮開始啦。
朱元璋在進行北伐北元的同時,也開始對各地海盜進行重點打擊剿滅。
然而,海盜並不為所動,反而進行積極反抗。
洪武四年(1371年)五月,廣州海盜李夫人、徐仙姑、鐘福全等舉兵於海上。
洪武六年(1373年)張汝厚、林福起兵。
前者被大明官軍擊敗,後者被占城國國王奉明朝之命出兵擊敗。
但隨著朱元璋的海禁政策日漸嚴厲,海盜作亂也愈發嚴重。
洪武十四年(1381年)潮州梅縣,萬安開始正式組建海盜武裝。
洪武二十年(1387年)周三也在程鄉縣組織武裝。
朱元璋多次派軍清剿,而不得其蹤跡,最終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