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蘇家這邊,劉卓自然是早早的命人將自己這位老丈人蘇恪接了回來。
蘇恪對與靖遼侯劉卓結親自然沒有什麼意見,但是婉拒了劉卓將其調任濟南的好意,劉卓對此則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隻能私下詢問媳婦了。
除了蘇若瑩,還有濟南杜家願與靖遼侯結親。一時間,劉宅上下歡喜不斷。
杜家作為濟南錢莊的股東,早在劉氏商行入股錢莊時便與劉氏的掌櫃林懷交好。
此番,劉卓在處理商行敗類與濟南城的幾家商號時,杜家出力頗多;另一方麵原因是劉卓被朝廷封侯,身份地位大漲,所以杜家方才開始大力拉攏、交好。
《大明律》中關於官民納妾有著明確的規定: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離異,歸宗。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許娶妾。違者笞四十。
大意就是,妻子的丈夫如再娶妻,要授九十杖的刑罰,責令與第二個妻子離婚;官、民必須年過四十而且無子的情況下,才可以納妾,違反者杖責四十。
這條律例定於明初,朝廷的本意是想以律法限製官紳士族過多地占有年輕女子,從而使得下層社會的百姓能夠順利娶到妻子。如此才能保證全國各地社會穩定,進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但是,該律令在規定之後,就並未得到嚴格的執行。官員、以及官宦子弟違律納妾的行為屢見不鮮。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程朱理學的主導作用,社會理念的轉變,納妾、豢養歌伎反倒被當成一種風俗被人讚許。
到了萬曆中期以後,關於民納妾的律例就有了一些改變。即“民”的界定範圍,不再包括官紳階層。
也就是說,官僚士紳將不再受到該條的限製。
特彆是到了明朝後期,妾已經成為男子社會財富地位的象征。但凡有點經濟條件的人,都會以納妾的方式來顯示自己的身份。
儘管“四十無子而納妾”的律令終明一朝都未有過變動,但卻未得到嚴格執行,律例形同虛設。
由於劉卓此次娶的是兩位妾室,劉宅並未大擺宴席,隻是將蘇、杜兩家的直係親屬請來慶祝一番。
第二日,劉卓一大早便帶著兩女拜見父母。待劉父劉母叮囑一番後,劉卓則耐心的為兩女介紹宅內的情況。
“宅院內就是這麼個情況。後院是父母、姨娘、與凡弟的住處;前院則是映雪與嫣兒、以及部分侍女的住所,你們自然也就隨我住在住在前院。”
“凡弟在遼東從軍,短時間內應該是不會回來。我如今有四子一女,尚都年幼。”
“長子劉豐、長女樂憂、三子劉若安是映雪所生,次子劉銘、以及四子劉若寧是嫣兒所生。”
“劉宅不像那些大門大戶,沒有許多規矩。父母喜好清淨,也無需你二人日日請安拜見。你們若是想做些事情,亦或者有事要對我說,明言即可。”
“最重要的一點:宅內嚴禁各種勾心鬥角,對於爭風吃醋、心術不正之人,不僅父母不會姑息,我也會嚴加處罰。這是劉宅嚴令禁止的,希望你們牢記。”
“好了,我這就帶你們認識一下映雪與嫣兒。她二人的性子頗為溫柔、善良,待人極好,你們應該會相處的很融洽。”劉卓耐心為二女介紹宅院內的情況。
沒過一會,三人便來到了董映雪的住處,而董映雪抱著孩子與張嫣在屋內像是等候多時的樣子。
“兩位妹妹可算是來了,再不過來,我就讓雲兒過去催了。”董映雪嘴角微揚,眼含笑意,輕聲細語道。
“適才帶著若瑩與月悅在劉宅內熟悉了一番,這才晚了些。”劉卓隨口道。
“我又沒問你,你答的什麼話。”董映雪白了劉卓一眼。
兩女聽了董映雪所言,不禁有些意外,這還是侯爺所說的溫柔善良之人?
“都結婚這麼多年了,夫妻之間還分什麼你我。”劉卓厚著臉皮道,對董映雪話語中的一絲不滿絲毫不放在心上。
董映雪沒有繼續理會一旁的劉卓,將孩子交給雲兒之後,便快步走上前去。
接著,董映雪一手拉著蘇若瑩,一手拉著杜月悅,坐了下來。然後,四人就這樣你一句我一句聊起來,絲毫沒有把宅院內地位最高的劉卓當回事。
“兩位妹妹。既然已經入了劉宅,從此以後便是一家人了。家人之間就該和和氣氣的,你們覺得呢?”
“雪姐姐說的是,一家人確實應該和睦相處。”對於在劉氏商行任職許久的蘇若瑩來說,其對於董映雪的立威與心思,自是能夠心領神會的。
“月悅年齡尚幼,見識也淺薄,日後若是無意間得罪了幾位姐姐,還請幾位姐姐多擔待。”杜月悅笑著說道。
“既是無意之舉,我與其他幾位妹妹自是不會放在心上。好了,接下來我給兩位妹妹也講一講劉宅的規矩。”
“其實,劉宅沒有那麼多規矩,規矩都是給底下人定的。該注意的,我相信夫君也已叮囑了兩位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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