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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的書包裡,有紙有筆。
馮浩的筆還是上次住瑞吉拿回來的【狗頭】。
大約普通人就是這樣,住五星級的酒店,會把多餘的拖鞋啊,牙具,剃須刀什麼的都帶回來。
可能這些東西的價值還沒有房價的百分之一,但是總覺得不拿就浪費了。
但是跟女孩子一起,就不太方便拿。
可是順手,還是拿了一支筆。
控製不住,天與不取,反受其咎,免費的不拿,心情會不好。
瑞吉的筆是白色金屬的,做的很精致,白色的筆身,頭頭一個金色的帽子,筆身纖細,有分量感,一轉,就可以把筆頭收起來,很適合出門帶著,隨手寫點東西什麼的。
翻開小筆記本,這是宿舍裡隨手拿的,白紙草稿本那種,差不多a4紙一半大小。
馮浩小時候挺喜歡畫畫的,搬家的時候,他看到爸媽床底下還有一箱子他小時候的塗鴉,畫的還挺像模像樣的,後來還去學過一陣子素描,再後來,普通家庭的應試教育,感覺還是要正經讀書考試升學。
畫畫不是天才,成不了梵高,靠美術特長高考,是文化課實在不行的一條路,文化課可以,就正常讀書考試,這樣最省錢。
連馮浩自己都忘記了自己有這個愛好。
小時候畫了滿滿一大箱子的畫,占著爸媽床底下很大一個空間,搬家他們也舍不得丟,繼續搬到新家了。
馮浩此刻拿著瑞吉順來的圓珠筆,在白紙上,寥寥數筆,他畫了一個人,第一次見到的傾傾。
當時統子還在他腦海裡叫囂,這是個單身富婆。
那時候也沒有多想,剛剛接手統子,磨合期,迷茫新鮮莽撞。
而且宿舍聯誼,就是嘴上花花,實際啥都不敢,可能更多是無效社交。
那時候眼裡的蘇傾傾,高冷,難以接近,高挑,另外一個世界的人,和他和整個背景其實都有點格格不入。
印象深刻。
好像也很神奇,兩人在同一所學校,都快四年了,應該是有機會碰到過?或者真的完全沒有機會,兩人完全沒有交集,兩個人就算擦肩而過,這個畫麵都是灰色的,沒有任何印象。
直到那一天,認識開始,圍繞對方的畫麵才慢慢變成彩色,鮮活起來。
馮浩畫的火吧的畫麵,昏暗和色彩兼得,然後畫傾傾,那個最初見到的陌生高冷的女孩。
或許是印象深刻,畫的很快。
因為床上不方便,馮浩畫畫是坐在過道的小凳子上畫的。
用書包墊在腿上,筆記本放在書包上。
老肖本來在和彆人嘮嗑的,他倒不是熱情,而是老實,彆人下意識會挑選他聊天,問他,他就回答。
這會子看浩子起來畫畫,他就起身去拍攝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