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一家引狼入室,一歲多的孩子被保姆偷走,尋找了十幾年無果後,決定再生一個。
三十年後,失蹤的兒子上門認親,要求他們給他買車買房,幫助他成家立業。
原來,兒子是被保姆偷走了。
這麼多年,保姆一直都知道他們在尋找兒子的下落,卻沒有一次上門將孩子還給他們。
原主和丈夫要報警將保姆送進監獄,但兒子攔著不讓,養母這些年一直都沒有虐待他,他不想當那個白眼狼,更舍不得養母因為自己的原因進監獄。
原主看著這個顯然已經被養廢掉的兒子,陷入久久的沉默。
親兒子固然血濃於水,但他們之間沒有感情。
更何況兒子對帶給她們一家絕大傷害的保姆關心愛護,顯得她這個母親就像是他們“母子”的工具人。
“要不是我媽沒有錢給我買房子娶老婆,我也不想來打擾你們。”
“我媽辛辛苦苦將我養這麼大,我不能對不起她。”
“她幫你們養來那麼多年的兒子,你們為什麼還要報警抓她?她隻是太喜歡我這個兒子了,更何況我現在不是回來了嗎?”
“我是你們的兒子,給我買房子不是應該的嗎?再說了,你們死後,那些錢都是我的,我隻是提前支取了而已。”
“等買了房子,我就帶著我媽住進去,不會再來打擾你們了。”
看著他大義凜然的樣子,原主恨不得從來就沒有生過這個兒子。
原主根本就不想搭理他,但保姆不是一個柔弱的人,找到了節目組來調解他們的“矛盾”。
節目組隻在意流量,根本就不會感同身受,原主和丈夫被節目組搞得下不來台,最後被逼著給兒子和保姆買房,還要支付保姆一大筆撫養費。
節目組走後,原主丈夫突發腦溢血,被送到醫院後也沒救過來。
原主的心願,就是不想要這個兒子了。
……
*
“老婆,你預產期快到了,我提前請好了保姆,到時候跟月嫂一起照顧你。”
原主的老公領著一個年輕的女人進來,這就是上輩子偷走原主兒子的保姆王春梅。
“這人看著這麼年輕,靠譜嗎?”
“夫人放心,我是經過正規培訓,持證上崗的。”
說著,王春梅將自己的證書拿出來給張姍看,張姍看到她身份證件上的地址,是a城管轄下的一個小縣城,人口隻有十幾萬。
“先坐著看,要是不合適再換人。”丈夫江城說道。
保姆和主人都是有磨合期的,要是不合適他們再換,好的保姆少,但保姆並不少,慢慢挑。
張姍點頭,“好,那就先住下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