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三年。
滬市烏衣巷。
“阿姍,娘要去找你爹了,你們姐妹倆要好好的,阿婉就……”
女人躺在床上,一臉死氣,還沒將話說完,就被張姍撲到身上,“娘,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死,你不會死的。”
女人有些不高興,她也不想死,但這個病不是她不想死就不死。
丈夫被混混打死後,她靠站街養活了兩個女兒,好不容易將兩個女兒養大成人,卻染上了臟病。
她唯一放不下的就是木訥的小女兒,小女兒張婉單純木訥,一棍子打不出一個屁來,將彆人想得太好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沒有人照顧,她擔心小女兒會被人吃得連骨頭都不剩。
“阿姍,阿婉她……”
“娘,我和妹妹都不想你死,你看妹妹也是傷心的。”
張姍求助的看向站在門口的張婉。
張婉眼眸低垂,眼淚要落不落,看不出是委屈還是悲傷,張母想要說出的話直接卡在喉嚨裡。
“阿婉,娘要走了。”
張婉隻是遠遠看著,並不靠近,“娘,你死了也是一種解脫,與其活著受罪,不如死得乾脆。”
張母一口氣沒有上來,臉色彆憋得漲紅,“你…你嫌棄我?”
張母一直都知道張婉不善言辭,但還是第一次知道張婉的冷漠無情,還帶著白眼狼屬性。
“我沒有。”張婉搖頭。
“你就是在嫌棄我,嫌棄我的身份給你丟臉了是不是?”
“我沒有,你不信就算了,公道自在人心,你要是這麼想,我也沒辦法。”
“你你你……”
張母一口氣沒上來,直接氣死了。
張姍心裡鬆了口氣,但還是可憐這個女人的。
上輩子,張母臨死都放心不下張婉,將張婉托付給張姍,此後,張婉拿著這事,讓張姍照顧她,保護她。
張姍白天給大戶人家當傭人,晚上接了洗衣服的活,才湊夠張婉的學費,但張婉人不滿足,話裡話外暗示張姍多賺錢。
後來,張姍成了百樂門的舞女,私底下迎來送往,賺了更多錢,將張婉送出國留學。
三年後,張婉回國,身邊站著一個年輕俊美的男人,男人是大戶人家的公子哥,兩人在國外相知相愛了。
這次回國不僅是學成歸來,還要結婚了。
但張婉的身世經不住查,大戶人家不可能讓張婉這樣的人做正妻,人淡如菊的張婉第一次伸出了爪牙,派人將原主弄死了。
沒有原主拖累,她可以自在的嫁人了。
男人幫張婉抹去了過去的痕跡,還為她認了一門親事,張婉搖身一變,成為了富家千金,嫁給門當戶對的愛人。
…
張母的手垂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