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裡沒有回答,而是一臉遺憾的對那三個倒黴蛋說道:“就說讓你們投降來著”
“是是是凱!!!!”馬克尖聲喊道。
凱叼著雪茄轉過頭:“不用叫那麼大聲。”
凱出名並不是在紐約,而是在洛杉磯!正是洛杉磯之戰才奠定凱超級英雄地位。雖然那個時候,他穿著的機甲是戰爭機器。但毫無疑問,洛杉磯人一直為凱驕傲。
真的,比起驕傲的紐約人,洛杉磯人更喜歡凱。紐約人看不上為政府做事的凱,認為失去了超級英雄的逼格,就像美國人認為任何不和政府作對的媒體,都被是政府走狗一樣,凱這種官方超級英雄在口碑上比較吃虧,因為人們一直害怕有一天,政府會用凱來鎮壓他們。
但洛杉磯人就不擔心大概是因為他不在洛杉磯了吧。
總之洛杉磯人對凱的支持度還是挺高的,凱的粉絲大多就集中在這裡。
所以基本上沒有洛杉磯人不認識凱!
“管他是誰!乾掉他!”鋼梁因為可以變身成金屬的原因,最不怕的就是挨打,所以膽子比較大。說乾就乾,立刻渾身變成金屬,然後砂鍋大的拳頭照著凱的腦袋就揮舞了過去!
凱很厲害?
打過再說!
閃電俠立刻意識到不妙。
他伸出手,打算阻止。
鋼梁一臉快意的看著閃電俠,他認為那是閃電俠在為凱求情
然而事實是:“不要啊!會”
死字還沒說出口,凱就變成一個巨大的金屬巨人,接著一道死亡射線擊中了鋼梁!
接著鋼梁連慘叫都沒發出。
就化作一團滾燙翻騰的鋼水流了一地。
“會死的”
閃電俠訕訕的收回了手,還勸個毛,都特麼化掉了,收屍都需要用鏟子
尖峰人也在鋼梁出手後接著出手!
所以當鋼梁被乾掉的時候,他已經來不及收手了。
不過他的下場要比自己的同伴要好得多。
因為距離太近的緣故,凱沒有使用毀滅射線,而是抬起終極風暴,直接將尖峰人斬首!
尖峰人的人頭旋轉的落在馬克的身前!
就像一個陀螺
“啊!!!!!!”
馬克發出一聲能夠震碎人耳膜的尖叫,然後用狂風包裹著自己朝天上飛去就是速度有點慢。
至少對凱來說是這樣。
他揮手甩出自己的終極風暴!
轟!
雷霆和巨錘狠狠的打在了馬克的身上。
這一次沒那麼血腥!
巨錘將馬克打落,雷霆瞬間將其碳化分解。
啥也沒留下。
“我記得,你曾經抓住過他們,對麼?”凱變回沙灘襯衫的造型。
“額看來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越獄了”
巴裡有點局促的說道。
“給你個建議,小閃。”凱用了洛城對閃電俠的昵稱。
“嗯?”
“在沒有有效手段關押他們的時候,最負責任的做法,就是直接乾掉他們!不讓他們跑出來之後,隻會製造更多的受害者。這群混蛋不無辜,無辜是那些什麼都不知道,就被他們傷害的普通人。”
凱認真的說道。
維護正義,在凱看來很重要。但保護無辜者不受傷害,比維護正義更加重要。將這些混蛋用法律審判,毫無疑問是正義的行為,但這樣的正義無法阻止他們再次傷害他人。
然而諷刺的是,這群混蛋往往能夠跑出來。
因為普通人的監獄壓根關不住他們。
至於聯邦為什麼沒有設立專門關押這些混蛋的監獄隻有一個原因,太貴了!
關押一個超能力罪犯的成本足夠關押一百個普通犯人了。聯邦甚至都讓監獄私人化了,就是不想增加負擔。製造這樣一個可以關押超能力罪犯的監獄所需要的造價和維護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他們所能帶來的損失,沒錯,在西方觀念中,人命是有價值,可以被量化計算的。
當設立這種監獄的預算過高之後,政府就直接裝死。
關鍵是,這種監獄根本創造不了任何價值!
沒錯,現實就是這麼冷酷。
“可”巴裡依然無法說服自己。“蝙蝠俠就不殺人!”
凱不說話了。
畢竟這算是自己的鍋
“隨你吧。”凱擺擺手:“這都是你自己的選擇。隻要願意承受這樣的代價。”
說完凱就化作雷光消失在了原地。
這座城市正在陷入混亂,凱現在很忙!
就在短短一天之內,凱總共阻止了超過十三起銀行搶劫案。以及若乾起嚴重暴力案件。
手段極其殘忍!
可是出奇的是,整個洛杉磯媒體,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抨擊他的做法。
因為他們背後的資本明白,這個時候,或許就需要這樣一個人來阻止混亂的誕生。
言論自由再次被玩弄。
政府方麵從來不會出麵禁止某個人對某件事發表看法,因為那會被抨擊為限製言論自由。
但資本卻可以,因為憲法規定了,私人媒體可以選擇性的刊登他們認為可以刊登的內容,他們有權利拒絕刊登他們不想刊登的內容。
這才是真正的美式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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