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政府打工沒有正式編製,那自然就是炮灰,有事你頂上,至於榮譽功勞什麼的,自然沒你的份。但正式編製就不一樣了。
這玩意就不能隨意對待,美國政府雇員的工會實力還是挺強的。
有編製意味著他的自身權益會得到保障!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不需要和自己的兒女永久的分開。
……
“咯,就是他了。”
喬和x小隊在簽署了一大堆文件之後,他們終於見到了馬克思。
一群人看著一個被巨大金屬項圈鎖住的小老頭,有點失望。
他們還想著有個強大的同伴呢,而且他們小隊隻有鬼魂約翰是一個中年人,其他都是妥妥的年輕人,甚至可以說是青少年,所以一開始默認隊友會是一名年輕人。
結果就這?
“不要小看他。”老喬嗬嗬笑道“他可是差點毀掉整個紐約!他比你們都要強!”
這下大家都不能小瞧他們了。
“要知道,為了得到他,白宮那邊還特彆簽署了特赦令。”
特赦令這玩意在美國並不稀奇,這是美國憲法賦予總統的一項權力。在曆史上,美國總統經常行使這一權力,以緩和美國內部的矛盾與衝突。當然了,這裡麵也有會摻雜著總統個人的利益,但很多時候,總統會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行使特赦權。因為總統在任期間,要與各個利益集團展開博弈,甚至總統本人就有可能是利益集團的代言人,即使總統不願意背負罵名,但為了防止被利益集團報複,也隻好忍一忍了。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總統為合眾國陸海軍的總司令,並在各州民團奉召為合眾國執行任務的擔任統帥,他可以要求每個行政部門的主管官員提出有關他們職務的任何事件的書麵意見,除了彈劫案之外,他有權對於違犯合眾國法律者頒賜緩刑和特赦。
就是說,除了他自己被談何外,他可以特赦任何罪犯,不管這個罪犯犯下的罪行有多嚴重!
而且這玩意還特彆泛濫。
比如某位拉鏈沒弄好的總統,一天簽署了141項特赦令。這家夥在總統任期的最後一天,總共簽署了141個特赦令。這些被“午夜赦免”的人包括大款、涉及販毒、逃稅者,另外還有他那個因醉酒駕駛而被捕的弟弟。芝加哥富翁馬克·裡奇因創造了美國曆史上最高的逃稅紀錄,被當局通緝了17年,被控罪名達51項,可判監禁325年。2000年,克林頓在離任前,匆匆簽署了對裡奇的特赦令。美國媒體爆料說,鏈宗是因為在任期內收受了裡奇前妻的大筆政治捐款,因此才決定下台前替老友消災的。這樁特赦案引發了輿論震驚和司法機關的憤怒。
多年後,美鏈宗表示對當初的決定“頗感後悔”。至於是不是真的,那就沒人知道了。
有些人感到奇怪,美國人很尊重法律,可為何要給總統特赦權?這不是要法外施恩嗎?事實上,隻要是現代意義上的主權國家,無論是君主政體還是共和政體,都是存在“特赦權”的,有些是被主權國家的議會掌握,有些是被主權國家的領導者掌握。美國的特赦權,並不被議會掌握,而是牢牢把握在總統手裡,很多人的身家性命係於總統一人之手,這可不是說著玩的。這也是總統個人權威的體現,如果美國的特赦權掌握在國會手中,那麼國會就有可能稀釋總統的權威,因為那些利益集團,會投入更多資源收買國會,而不是總統。如此一來,總統就會在政治博弈中吃虧,美國政界畢竟是一個有錢人的權力遊戲,有權人的金錢遊戲,假如總統失去一項撈取利益的機會,這個職位也會失去某些意義。例如,總統會用特赦權,來壓製那些利益集團,由於美國的利益集團,經常和聯邦政府作對,如果總統手裡有這項特赦權,很多利益集團的成員,可能就會去討好總統。
剛才講到,總統要與利益集團博弈,既然要博弈,就要有打有壓,如果總統在任何情況下都拒絕行使特赦權,那這項權力,就有可能失去意義,甚至被收回。因此,總統必須有選擇性的行使特赦權,不能完全不行使,至少在任期間可以拉攏一些利益集團,以換取卸任之後的太平日子。這在美國政界,其實是一種利益交換,美國人早就耳熟能詳,深諳此道。這項特赦權,在關鍵時刻,也能夠緩和社會矛盾與衝突,挽救大局。例如,在1974年,尼克鬆因“水門事件”辭職,由於很多證據已經坐實,這在美國社會引起了躁動。在當時,福特總統果斷的行使了特赦權,赦免了尼克鬆所有的刑事責任,讓尼克鬆成功“跑路”,平安下台。福特為何要這麼做?當然是為了大局考慮。美國人把太多的目光都放在了總統身上,他們要求尼克鬆進監獄,可尼克鬆是美國總統,要審判美國總統,可是一項費時費力,且消耗大量社會資源的工程。如果任由這件事情發酵下去,美國社會不僅會被撕裂,在美蘇“冷戰”中,美國也有可能錯失很多機會。
因此,福特赦免了尼克鬆,美國社會也很快平息了下來,美國政府立即掉轉頭來,把注意力投向了“冷戰”,避免了很多失誤。美國人也算過一筆賬,如果因為尼克鬆,把很多事情耽誤了,所有人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美國甚至會輸掉“冷戰”。如此一來,審判尼克鬆就更不劃算了,因為美國人今天的財富,就是靠著霸權,在全世界壓榨掠奪而來的。
除此之外,這項特赦權,還可以避免某些錯誤,甚至可以鼓勵某些有能力的人糾正錯誤。例如,在美國社會,民意經常綁架法律,導致聯邦法律不能有效實施,最後造成冤假錯案。在這種情況下,美國總統就可以用特赦權,來修正民粹主義造成的錯誤。另一種情況,是聯邦法律的實施,違背了美國的基本國情,或者實施之後的成本太高,如果有人違背了這類法律,美國總統依然可以用特赦權來糾正錯誤。有些時候,由於美國政府太拘泥於聯邦法律,導致做事古板守舊,不知變通。如此一來,就給予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那些犯罪分子,會絞儘腦汁鑽法律漏洞,但他們的所作所為,將會釀成係統性危機。
在這種情況下,某些有能力的人,將被迫以觸犯聯邦法律為代價,去製止這些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他們觸犯了聯邦法律,但是卻拯救了公共利益,美國民眾也將支持這些“義舉”。在此時,總統可以行使特赦權,以免去這些人的法律責任,既可以照顧民意,也可以鼓勵更多有能力的人,去懲罰那些犯罪分子。
這也是特赦馬克思的對外理由。
當然,目前來說,這玩意會被封存,等到過個幾十年才會解封。
到時候看當局怎麼想了,如果覺得沒啥問題,就可以解封,不想曝光,可以繼續封存。
“那麼好了,來見見我們的新同事。”
老喬對著外麵的警察擺擺手,警察打開了大門。
接著解下了項圈。
馬克思一瞬間感覺力量回來了,看了看緊張的警察,馬克思笑了笑“放心,我不會隨便攻擊人的。”
喬率先走過來“你好,我是喬。白宮特使。你需要和我簽署一堆文件,來保證白宮的特赦不會被浪費。”
“當然!”馬克思心情好得不得了。對於這種分內之事自然不會抗拒。
“對了,你很快要加入x小隊,你需要一個代號。你想叫什麼?或許之後出去慢慢想。”
“不需要!我早就想好了,我叫——萬磁王!”
inf。inf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