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f/b/div薩吉被凱質問,也苦著臉說道“大佬,沒辦法啊。這裡不是咱們的轄區啊!”
美國警察係統和中國不一樣,美國警察的前身,能夠追溯的源頭是殖民地時期的奴隸巡邏隊(vepatr)。這是美國殖民地時期一種由白人擔任治安官的地方武裝組織。與其說是治安官,不如說是莊園主的私兵。獨立戰爭結束之後,**英國的職業警察模式,在各大城市建立起了警察隊伍。儘管有了職業化的警察,但是這些警察的原本人馬基本上都是由各地的議會大老爺出資建立,本質上還是私兵。說是私兵,實際上是給美國人臉,說得“土”一點,就是地主老財的“還鄉團”。以前是,現在依舊是。因此,美國警察天生就與平民水火不容,特彆是黑人平民,當然這是另外的話題,這裡就不做贅述。
單說美國的警察製度,就不同於全世界的任何一個國家,特彆是和我們這種具有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國家相比,美國的警察部門簡直鬆散得有些不像話。在中國,警察這種國家公權機構受到的是雙重管理。一個市級的公安局,要受到中央公安部到省公安廳的層層管理,同時市委也是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這種雙重領導的目的就是儘可能地限製公安部門的權力,以保證司法公正,警察能夠成為服務社會和人民的團體。而在世界上的多數擁有正常治安狀況的國家,也基本大同小異。除了和美國基本上一母同胞的加拿大外,基本上警察都是一個擁有極為嚴格組織關係的國家公權機構。在美國,國家級彆的警察總部是不存在的,各州也沒有能夠統一指揮的權力機構。州有州裡麵的警察部門,歸州長管理。地方上的警察完全歸地方管理,市裡麵的警察大多歸於市長或者議會管理。而到了鎮上,鎮警方的權力則是完全歸到鎮長這裡。所以在美國早期的西部片中,就會經常看到鎮長與當地的警長狼狽為奸的情況,基本上鎮上的警察就是鎮長的私人武裝。
或許有人會問美國不是有f嗎?這裡需要注意的一點是,f的全稱叫做聯邦調查局,相當於是一個重在調查美國國內重大違法犯罪的“刑警組織”。但是警察的公權在刑事偵查這一塊上隻占到很小的一部分,大多數的時候f是插手不到地方治安問題的。而地方治安問題卻是美國社會,平民與警察之間矛盾的核心。正是因為美國的警察部門各自獨立,因此形成了一個個十分封閉的小團體。每個小團體之間給予“本位主義”的影響,很自然地就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權力文化。
在美國,聯邦、州、縣、市警察之間沒有上下級之分,他們的警徽、警服、警車和標誌也各不相同。聯邦級“警察機構”被稱為執法機構,其執法人員的正式稱謂是聯邦特工。各執法機構沒有統一的中樞指揮機構,相互之間也沒有統屬關係。其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局是人員編製最多的聯邦執法機構,在編特工超過27000人。它隸屬於國土安全部,是“911”之後由海關總署、移民規劃局、邊境巡邏隊、動植物衛生檢疫局等單位合並成立的,最主要的任務是對抗恐怖分子越境破壞活動,以及拘留和驅逐非法移民。
司法部下屬的聯邦調查局(f),則是最著名的聯邦執法機構。除了防止美國受到外國情報機構操縱的襲擊之外,f還有偵破網絡犯罪、暴力犯罪、有組織犯罪、貪汙罪等大案要案的職能,共有12000餘名特工為其工作。與影視作品呈現的有所不同,f雖是聯邦級執法機構,辦案時卻並不能指揮地方警察或者治安官。如果需要聯合辦案,f和警察部門是合作關係,而不是上下級關係。為了執法行動更為方便,f在美國各地設了56個分局,每個分局下麵再設辦事處,每個辦事處至少有兩名工作人員。此外,聯邦特勤局、聯邦監獄管理局、聯邦緝毒局、煙酒槍炮及爆裂物品管理局、郵政調查局、魚類與野生動物管理局、國會警察局等65個部門都屬於聯邦級執法機構。因此,聯邦特工聽起來很威風,其實他可能隻是調查珍稀野生動物盜獵的魚類與野生動物管理局“特工”。美國州級警察機構權責範圍更為複雜。有些州警(highay&nbp;patr)僅僅負責在州的公路進行巡邏,以便實施州的交通法規、預防和調查交通事故。也有的州警具有完全的執法職能,包括犯罪的預防和偵察、維護治安、道路巡邏等。全美最大的州警機構——加利福尼亞高速巡邏隊,不僅負責公路沿線安全,還對其境內的海灣大橋、核電站、政府建築、重要基礎設施等潛在的恐怖襲擊目標提供保衛。不過,總體而言,州級警察機構規模並不大,全美州警加在一起也僅有6萬餘人。
治安官實際是縣級警察機構的雇員。有意思的是,在我國,縣是市下轄的行政區,而在美國卻恰恰相反,市隻是在縣境內的大型居民聚居區,市的規模比縣小,美國的縣一般都有多個市和鎮。因此,縣級治安官比城市警察擁有更大的管轄區域。儘管治安官負責的執法範圍比警察要大得多,市的級彆也比縣要低,然而城市警察(狹義的警察)卻比縣治安官的工作性質更為複雜。因為城市是美國人口最集中、情況最複雜的地方,凶殺、搶劫等惡性案時有發生。縣的麵積雖然更大,卻地廣人稀且治安情況相對簡單,往往一名治安官管轄方圓數十公裡的鄉村地區,卻沒少有惡性治安事件發生。因此,市級單位需要雇傭更多的警察。因此,全美城市警察共有46萬餘名,而縣級治安官和副治安官隻有17萬餘名。
縣治安官根據行政級彆有權接管城市的警務工作,但是縣治安官經費有限,他們往往不願多管“閒事”。除了聯邦、州、縣、市四級警察機構以外,美國還有一些針對特殊地區具有管轄權的警察,例如校園警察和公園警察等。美國不僅警察製度複雜,而且沒有一個常設機構保持各部門的協同配合。例如,一名歹徒搶劫了一個校園郵局後駕車逃跑並且跨越了州界的話,至少兩個州的州警、兩個縣的縣治安官、郵政調查局、校園警察局、聯邦調查局都對此案擁有調查權。然而,各部門並不會出現相互掣肘的情況,因為聯邦級執法機構擁有覆蓋全美的偵察設備和指紋數據庫等資源。據統計,美國聯邦執法機構**有近8萬人占全國警察總數的8%,經費開支占全國警務工作的15%左右。因此,跨州的案件往往會直接交給聯邦執法機構來處理,地方警察還是專注於自己轄區內的治安工作。
彼此之間互不統屬,也互不關聯。
他們可以統一稱呼為警察,可實際上關係並不大。
比如一個地區的警察,去到另外一個地區,他是沒有執法權的。你可以通知該地警局,請求協助,但不能直接衝進去,直接抓人!這是冒犯當地執法權的!
當然很多時候,這種事情是可以商量的,隻要兩地區之間的警察沒有太大的矛盾,大家是可以溝通的。但不能鬨大,鬨大了就很麻煩。為了執法權扯皮的事情,在美國警察之間非常常見。
f和地方警局常年就為此爭鬥不休,實際上任何一個警局都討厭彆人把手伸到自己的轄區。
這是非常無禮的行為。
地區與地區的警局就更是如此了。比如紐約市警察局,對城市之外的地區就沒有執法權,哪怕是那是紐約市的郊區!
這不像國內,市警察局,對下麵縣鄉警隊擁有領導權。
在這裡可不是這樣,紐約市警察局你甭管規模有多大,也隻是地方警局,出了紐約市,你就沒有執法權。
這種情況下支援,就必須通過當地的執法機構。
凱他們所在的地區,雖然按照常規劃分,這裡的確算是紐約市的範圍,畢竟這裡離市區並不算遙遠。可偏偏這裡並不是紐約市警察局的轄區範圍,他們也沒有將當地治安服務外包給紐約市警察局(這種外包是可以的,比如當地警力實在缺乏,本地也懶得搞,可以把治安外包給大警局,甚至幾個鎮子共用一個警察局也可以,將治安上交給縣警或者州警也可以,非常的混亂)
特部看起來很龐大,但卻始終是市警局的下屬機構,就級彆來說,其實還比當地治安官還要低一些……當然,這玩意並不是這麼算的,都說了互不統屬,倒也沒有誰比誰大的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