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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九十六章:繼續編(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1 / 2)

binf/b/div奧林匹斯諸神都有找情人的傳統……除了三處女神之外。(三處女神指的是在奧林匹斯眾神中發誓保持處女身的三位著名女神。三人都是奧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她們分彆是女灶神赫斯提亞、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狩獵女神阿爾忒彌斯。奧林匹斯神係的女神們之間關係都不太友好,尤其是奧林匹斯神係的三位處女神與愛神阿佛洛狄忒的關係,更是幾乎都有著一些敵視的意思。)

以前還有赫拉,不過赫拉在很早以前就破戒了,現在雅典娜就破戒了。

但不管怎麼說,奧林匹斯神對男女之事看的很開,而且他們特彆喜歡找凡人做情人,導致生出了一大堆具有神靈血統的英雄。哪怕是哈迪斯也有情人,不過哈迪斯的情人數量很少,隻有一兩個,而且他從沒在外麵搞出過人命。

但依然無法阻止,奧林匹斯諸神在外麵有很多血脈的事實。

當然,一般來說,這些神靈都不太在乎自己在外麵的血脈……畢竟雖然具有神血,可大部分英雄都隻有和凡人差不多的壽命,基本上神靈們打個盹,搞不好自己的血脈後代就去冥府報道了。

這也導致了,後來出生的英雄,都不怎麼受到重視。

另一個呢,自從離開地球之後,神靈們‘狩獵’的範圍就更廣了,有很多神靈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宇宙中到底留下了多少後代。這也導致英雄越來越不值錢。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子嗣艱難的神靈會對自己的混血後代非常的在意。

卡戎……一個在奧林匹斯神係之中,地位非常尷尬的神靈。你要說他重要,但實際上他的地位的確不高,哪怕資格非常老,也是如此。畢竟他隻是冥府擺渡人。

即便是在如今冥府諸神廣泛受人尊敬的年代,卡戎也不算啥熱門神靈。

可你要說他不重要,那也不對。

因為隻要人死了,那你怎麼都繞不過他。但凡是信奉奧林匹斯神係的信徒死去之後,都會在其雙眼處放置兩枚硬幣。這就是作為卡戎的擺渡錢,要不然卡戎不會帶領靈魂渡過冥河。

生老病死是凡人永遠無法逃脫的桎梏,沒人能夠避免。所以即便沒人會特意的去信仰卡戎,但卻也無論如何也沒辦法繞過他。

這樣一個功能性和我們的牛頭馬麵黑白無常極為類似的神靈,雖然人人都會念叨他,但也不會真正有人去關注他的故事。就好像我們都知道牛頭馬麵黑白無常,但有幾個真正能說出他們的故事?

實際上彆說凡人了,連神靈很多都不怎麼了解卡戎,所以墨利諾厄壓根無法判斷,卡戎說的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你什麼時候有了血脈?”

卡戎很古老,古老到墨利諾厄也不確定卡戎到底有多大,甚至連哈迪斯也沒辦法確定。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卡戎貪婪且低調。

除了自己的本職工作,什麼事都不會出頭。事實上這也是卡戎的處事原則,隻拿好處不冒頭,這樣一來甭管誰上位,都不會拿他撒氣!這也是他能安然度過三代神王更迭的原因。

“請不要把我看做成一個隻會劃船的老頭子,墨利諾厄,我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命,自然也會有自己的需求……隻不過,我不像其他神靈,會大肆宣揚自己的情史,相反我會小心小心再小心!反正我在冥界,我的子孫後代,終歸會來到我的身邊,所以我很少去照顧我的孩子,因為我知道,他們活著的時候,我並不能幫助他們,但等待他們死後,他們才能真正的常伴我的身邊。”

合情合理,卡戎是冥府之神,諸神的規則讓他並不能乾涉生者的世界,他留下的血脈,並不能像傳說中那些英雄那樣,做什麼都有如神助……事實上也差不多。

來到宇宙之後出生的那些英雄就算了,古代希臘的時候,多少英雄都是依靠著諸神的賜予才能闖出一番大事業。

比如赫拉克勒斯,他喝下了赫拉的乳汁,變得超脫凡俗,不死不滅。

再比如,阿喀琉斯。阿喀琉斯是特洛伊戰爭中最偉大的希臘戰士,他的母親,女神忒提斯,把他浸泡在冥河中,使他在戰鬥中幾乎戰無不勝,除了他的腳後跟,她緊緊抓住他。在與特洛伊人的戰鬥中,阿喀琉斯展示了他的軍事技能,他殺死了特洛伊心愛的王子赫克托耳。儘管阿喀琉斯取得了勝利,但一支箭射中了他唯一的弱點:腳跟,他自己也被射中了。赫克托耳的弟弟帕裡斯在眾神的指引下射出了致命的一槍。

還有珀爾修斯,宙斯為了勾引珀爾修斯的母親達那厄,把自己偽裝成一團金子。

然後珀爾修斯長大了,諸神給他送各種神器裝備,讓他成為了偉大的英雄。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卡戎沒這個條件啊,可有一點他卻比其他神靈有優勢,那就是,甭管他的孩子怎麼樣,最後都會和他相遇!

無論他們生前過的窮困潦倒,來到冥府之後,都能得到最好的安置。

“可我從未聽說過你的血脈進入過全能之城。”

墨利諾厄質疑道。

“我的女神,墨利諾厄。你不要把我看做成為宙斯或者其他什麼神靈,他們的子嗣無論愚笨還是聰慧,都是合格的戰士,他們的女兒無論出身如何,都會美麗無比。可我的血脈……老實說,他們過於平庸。他們甚至不能成為凡間城邦的國王。”

神靈血脈非常最常做的不是英雄,而是國王。

這也是自古以來的傳統,在奧林匹斯神係統治的世界中,城邦製是最普遍的製度,這也導致一個星球有著茫茫多的城邦王國,也有著茫茫多的國王。

這些國王最有力的統治法理,就是神靈血脈。

這也是諸神統治這麼多世界的最重要手段,因為國王和統治者都是神靈的血脈,所以這些人是絕對不會去推翻神靈信仰的,畢竟這是他們統治權的合法來源。

有一些備受寵愛的神靈血脈,或許會統治諸多城邦。但絕對不會形成統一的帝國。

這也是為了防止底層愚民開智的辦法,隻要夠分裂,那麼諸神的統治將會無比穩固。

但在神靈體係下,英雄的確比國王要來的尊貴。

因為英雄可以儘人皆知,但國王……到了隔壁城邦,搞不好就沒人知道隔壁城邦的國王叫啥了。

卡戎說自己的子嗣連國王都當不了……那就的確不怎麼上檔次了。要知道這些城邦的國王,更換非常平凡,也沒什麼繼承製度可以確保國王能把位置順當的傳到下一代……他們整個星球都散裝,連城邦也散裝的不像話。

國王更像是執政官的代詞,更換起來理由多種多樣。

比如人民選舉啦,直接政變啦,或者乾脆,就是一個英雄突然出現,乾掉國王,然後宣布自己是誰誰誰的兒子,然後就可以當國王了。草台班子的一塌糊塗。

“隻有這個孩子,他不一樣,他是一個身經百戰的戰士。是我最優秀的子嗣。所以我想要把他送往全能之城。”

說著卡戎還拍了拍托爾的金屬手臂。

托爾這幅樣貌的確和身經百戰的戰士非常符合。

他在阿斯加德之戰中,失去了左眼和一隻手臂。左眼帶著眼罩,手臂換成了金屬手臂。

看起來就很彪悍。

“既然他那麼優秀為什麼不經過審判?”墨利諾厄依然問道。

卡戎扯扯嘴角,要是彆的什麼神明碰到這種事,大多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大家都特麼一個鳥樣,這個時候我難為你,保不齊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你也會難為我。

與其大家互相傷害,那還不如你好我好大家好。

畢竟這玩意讓誰不是讓呢?

薅集體羊毛,大家都在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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