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林默,吳宣歎了口氣。
隨後,吳宣將小飛外賣這幾天發生的事說了出來。
原來小飛外賣進入京城後,一切都乾的順風順水。
第一步,借勢西施奶茶讓所有人認識小飛外賣。
第二步,有了影響力後,吳宣立刻在京城開了小飛外賣分部,想要紮下根。
隻有有了基地,才能招人,擴大業務。
問題就出在這基地上。
在京城這地方,寸土寸金,想要找一個合適又價格公道的基地不那麼容易。
吳宣跑遍了整個京城。
最後,還真讓他找到一個寫字樓。
這寫字樓位置剛好,價錢又是其他寫字樓的一半兒,吳宣很快就敲定了這裡。
而且,找到這個寫字樓時,吳宣就聽說這個寫字樓特彆火,不快點兒占上,很快就會被其他人搶走。
吳宣毫不猶豫地交了定金一百萬。
當天晚上,負責對接吳宣的經理就連夜打電話,告訴吳宣,有人出更高價來租這寫字樓,他希望吳宣立刻把合同簽了。
這樣,背後的老板就算想租給價更高的租戶也不可能了。
吳宣聽後十分感激那位經理,立刻打車跑過去,把合同簽了。
簽了合同,吳宣心情無比舒暢,那經理又提出要為吳宣慶祝一番。
吳宣知道對方是想讓自己請客。
不過,對方幫了自己這麼大一個忙,吃個飯也無所謂。
吳宣花了十萬。
那晚吳宣喝得酩酊大醉,自己怎麼回地酒店都不記得。
第二天,吳宣還沒酒醒,就被一陣急促的電話聲吵醒了。
吳宣強撐著身體坐起來接電話。
可電話的內容直接讓吳宣僵住了。
那個寫字樓的經理帶著人去要賬了。
吳宣瞬間酒醒,穿上衣服就跑到公司。
那經理已然換了一副麵孔,對吳宣冷言冷語,讓他立刻交齊十年的租金。
十年租金,每年一百二十萬,十年就是一千兩百萬!
吳宣懵了。
自己為什麼要交十年的租金!
可當經理把合同甩到吳宣麵前時,吳宣徹底傻眼了。
那合同在最後一頁,一行小字上寫著要在合同簽定後一個三天內將十年的租金交齊。
否則,就按違約處理。
違約的處理辦法也很明確:收回寫字樓的使用權,租金概不退回。
這是強盜!
看到這合同,吳宣差點兒氣暈過去。
自己這明顯是被人擺了一道。
哪家正經寫字樓會出這種合同。
吳宣跟那經理辯理,可那經理隻是拿著合同,一句話也不聽吳宣的,就是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