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織立法的重點,在於“司法”而非“行政”。
簡單來說,裡織把行政訴訟提了出來,和民事、刑事訴訟並列。
同時,裡織還初步建立了公訴與自訴製,公審製等基本原則。
不過限於種種限製,前世司法三套係統,現在隻能由刑部省一套班子完成,難度還是有的。
現在,裡織可以處理大郎案了。
1月8日,火之國第一件公訴行政訴訟案公開審理。
雖然沒有政府機關的文件,他們處理不了刑事案。
但是我們可以直接告政府機關啊!
完美!
裡織說服了大郎妻子將諸多證據移交刑部省,由刑部省對國都衙門提起公訴。
作為“虛空印卡”的光榮代表,裡織秉持著阿三大區優秀的匹配機製,自己立法自己判,宣布國都衙門不作為,涉事官員有刑事犯罪行為,移交刑事法庭處理。
(阿三的法律有回溯權,2020年做的事,阿三可以在2024年立法,然後回溯處理。簡單來說就是拿未來的劍,斬過去的官……)
隨後,行政法庭立刻變為刑事法庭,訴訟性質變化無縫銜接。
經過判決,國都令以貪汙罪、索賄罪、受賄罪等多項罪名,被判死刑;幾個小吏也因為故意傷害罪、強奸罪等多種罪名被處以死刑。
由於火之國法律的曆史原因,法律具有相當寬鬆的限製條件,尤其是在量刑和定罪上。
裡織彆的不會,摳字眼還是會的。
因而裡織在判決時,故意從重處罰,也沒有人可以提出異議。
不過這件事也給裡織提了個醒,關於濫用司法權力的危害。
司法權力必須得到規範。
當然,肯定不是現在了,火之國的司法改革還未結束。
判決的第二天,那個伯爵就帶著自家兒子上門道歉了。
那位公子一天到晚無所事事,也不打聽刑部省的事情,以為刑部省還和以前一樣,是他們貴族的“抹腳布”,任由他們差遣。
現在就撞上鐵板了!
伯爵上門,希望能讓自家兒子不至於懲罰過重。
裡織倒是驚訝於伯爵的反應之快。
原本她都準備好直接去拿人了,結果當事人自己送上門來了。
不過裡織也沒慣他毛病,直接死刑套餐送公子上天堂了,搞得老伯爵不久後就升天了。
一時間,整個國都貴族圈都在流傳裡織的傳奇。
(裡織:夭壽啊~這真不是我乾的!)
大郎案結案後,妻子得償所願,在一個夜晚獨自上吊離開了。
裡織得知後,隻能感到惋惜……
大郎案的公開判決,大大提升了刑部省在民眾眼中的權威與可信度,也有更多的人願意在刑部省報案、訴訟。
經過長時間的調研,2月9日,裡織再次頒發了《火之國刑法》和《火之國民法》兩本法典,同時對《火之國行政與司法法》,尤其是“因人立法”的部分修正了一下。三本法案一起,組合成了《火之國總法典》。
《火之國總法典》作為上原裡織早期司法思想的實踐,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在裡織的推動下,火之國也部分實現了司法改革,尤其是刑部省檢察、審判、監獄權力的分割,有效維持了刑部省的良性運轉。
不過,現在一切事情都沒有接下來的事情重要了。
那就是……千手扉間和鬆島由子的婚禮!
“所以說……最討厭這種政治聯姻了!”
裡織頗有些抓狂。
大名府與千手聯姻,需要在千手舉辦婚禮,但也要從大名府開始出嫁。
同時婚禮雙方還需要一個地位較高,熟識千手和大名府的人來主持……
大名思來想去,決定讓裡織乾這個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