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劉建明是當初韓琛送到警方,給他當臥底的。
同時,他也掌握了劉建明的很多證據。
但是一味的索取,時間短可以,劉建明心中念著你是老大,不跟你計較。
如果時間長了呢?
劉建明一直都在為韓琛付出,可是韓琛給過劉建明什麼?
連最簡單的,金錢方麵,都滿足不了劉建明,都需要靠他自己。
除了當初,韓琛為了讓劉建明進入警校,花了一筆錢之外,劉建明還從韓琛身上得到了什麼?
如果,韓琛每筆交易過後,都會給劉建明一筆錢的話,劉建明隻會越陷越深。
絕對不會有以前我沒得選,但是現在我想做個好人’這種想法。
說來說去,韓琛不過就是一個想要一毛不拔,占便宜的那種老大,手段最低級的那種。
而蘇瑞文就不一樣了。
每個月,蘇瑞文都會給遊龍一筆錢,存放在遊龍在奧門賭場的戶頭裡麵。
無形當中,就是在告訴遊龍,彆忘了你的身份,你在拿著誰的錢。
這樣,遊龍在為蘇瑞文辦事的時候,起碼心中不會那麼不平衡。
現在是八十年代初期,當前警隊每個月的工資,隻有一千多塊錢,遊龍目前是一名督察,再加上掃毒組組長的職位津貼,一個月下來大概能拿五千多塊錢。
相比起來,這已經是整個香江,在那些普通市民當中,工資最高的了。
當前香江的工資,平均還在一千五到一千八之間。
五千多的工資,說實話,很高。
但是相比起來蘇瑞文給遊龍一個月,那可是十萬塊錢。
就算是放在十幾年後,遊龍哪怕升到警司,一個月撐死也就是五六萬,也遠遠達不到十萬塊錢。
而且,蘇瑞文給遊龍這筆錢,哪怕是廉署方麵也調查不出來。
首先這筆錢是存放在遊龍在奧門賭場的戶頭裡麵,並且這個戶頭就是在蘇瑞文他們的新天地賭場當中。
第一,警方沒有資格和權力去調查,賭場有權不交出客戶資料。
第二警方也沒有禁止警員去奧門賭博,畢竟在奧門,賭博是不違法的。
哪怕在後世,也有很多香江警員去奧門賭博。
這筆錢就放在戶頭裡麵,遊龍什麼時候想用的話,直接來賭場,玩一場就能拿走他想要拿走的數目。
剩下的依舊放在賭場的戶頭內,什麼時候用,再什麼時候拿走。
賭場是蘇瑞文的,賬目也不用擔心,完全可以作假,可以說是萬無一失。
如此,蘇瑞文不相信,遊龍會背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