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芳深知李衛民的脾氣,拗不過他。
第二天,便跟著丈夫一同前往朱家商討婚事。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李家父母決定給朱家兩個大件,外加八十八塊作為彩禮。
這份彩禮可稱得上是相當豐厚了。
當初計劃讓李嬌嬌去製衣廠做臨時工的事沒成,她表姨便受委托將六百塊錢退還給了李家。
隻好而這筆錢,恰好被用於李衛民結婚。
李家父母是考慮到,將來要靠大兒子養老送終。
此外,李嬌嬌也曾許諾過會給一個大件。
這才勉強同意的。
當李嬌嬌得知李衛民和朱燕的婚事後,她怒火中燒,質問道,“怎麼這麼突然?”
何春芳無奈地解釋道,“昨天你回去後,你哥哥出了一趟門,回來後他就讓我們今天去把婚事定下來。”
“你們去之前為什麼不先跟我說一聲?”她這麼久的努力全都白費了。
何春芳嘴上說著,“你哥哥喜歡,我們也沒辦法。”
但心裡覺得既然兒子喜歡,而她年老體弱後還要靠他們來贍養,就順著他了。
這時,何春芳又小心地詢問,“你之前不是答應要給你哥哥和弟弟各一個大件嗎?現在你哥哥結婚…你怎麼說?”
看著李嬌嬌的臉色變得愈發陰沉,何春芳的聲音也越細小起來。
其實她覺得女兒根本拿不出來,可是誰讓女兒當初答應了呢。
今天一大早,李衛民就催促著讓她來問李嬌嬌要。
畢竟,李家又沒錢也沒券,去哪置辦兩個大件啊。
本來李衛民就對李嬌嬌有些意見,如果她拿不出,唉…
李嬌嬌結婚時,李家除了明麵上的幾個大件,並沒有給她帶走一百六十六塊的彩禮。
她不是不想給。
她是真的拿不出來。
李嬌嬌身上也沒幾個錢,更彆提票了。
她後悔了。
當初不應該誇下海口。
要是讓她賺錢,起碼也得再過個兩年。
現在不僅她沒那麼多錢,顧偉也沒有。
她剛結婚時,一度想知道顧偉口袋裡有多少錢,顧偉見她想知道,也跟她說了。
彆說前幾年顧偉的工資都全部上交,每月隻留下五塊錢。
更彆說顧家在兩個兒子結完婚,老底都快掏空了。
就是現在顧偉口袋裡,也不足一百元,她從哪去搞一個大件?
畢竟,顧偉距離吳城首富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差得很遠呢。
總得給時間讓顧偉成長吧。
於是,李嬌嬌麵露難色,吞吞吐吐地道,“媽,我現在真的沒有啊…”
接著,她趕緊補充,“你放心,既然我都答應了,以後肯定會加倍給你們的!”
這在何春芳的預料之中,她回去如實地將情況告訴李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