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11點你在哪兒?”女友死在巷子裡,恐怕再怎麼巧舌如簧也脫不了乾係。
“徐歡來找我吃飯,說想吃火鍋,正好巷子頭一家開了家泰式火鍋,我就早早關了店,帶她去吃。”
“走的時候幾點?”
“吃完火鍋應該是將近10點,之所以有印象是因為徐歡還意猶未儘,服務員來說10點要打烊,所以我們就將鍋裡的食物吃完就走了。”
“那你們之後呢?從店裡出來去哪了?”
“我說吃這麼多,溜達溜達再回樓上,徐歡卻執意要回學校,說明天第一節課不能遲到,所以我也沒攔著。”
“她怎麼走的?”
“我本來要送她,但她說怪麻煩的,自己打車就行,我就也沒堅持。送她到路口,就回家了。”
先不說這少東的話有多少分真,半夜10點讓女朋友自己打車回去也是沒誰了,真不知道這徐歡看上他什麼了。怪不得他說是各取所需,現在看來形容的還真是貼切。
“你說送她到路口,沒見出租車來就回家了?”
少東也覺得自己有點過分,急著解釋:“這地方地處鬨市區,出租車也挺多的,而且當時也不是很晚,我就沒多想……”
小彤實在是替徐歡不值得,少東直到現在除了一丁點自責以外沒半點難過,這哪像是戀愛中的男女朋友,更像是一拍即合出事後又急於撇清自己的一夜情,不禁讓人唏噓所謂的愛情竟如此不堪一擊。
分手時是10點,法醫給的死亡時間是11點,如果少東所說的是事實,那麼這一個小時的時間徐歡去了哪兒呢?她究竟有沒有上出租車呢?明明少東已經把人送到了等車的地方,那麼什麼人會在這時候突然出現呢?
就在蔡隊以為法醫工作已經差不多結束時,花小雨竟然爆出了驚天內幕:“蔡隊,有發現。”
聽說法醫有發現,蔡隊自然是第一時間跑到屍體旁邊,又驚又喜到問:“怎麼了?有什麼新發現?”
花小雨慢慢將死者的頭部抬起,並將身體側過來,以便蔡隊能更好的觀察。
“我手指的這個位置,有顱骨損傷”花小雨把手撤回來讓蔡隊看看手上的血,接著繼續說:“這處顱骨損傷很嚴重,我剛剛檢查過,死者的枕骨正中已經塌陷並碎裂,應該是被凶手按著頭在牆壁上猛烈撞擊形成的。”
“為什麼不是用錘子之類的工具襲擊後腦造成的呢?”
“錘子之類的工具襲擊頭骨形成的創傷受力麵積小並集中,不像死者的後腦血腫麵積這麼大,而且受力麵積也更大一些。
更重要的一點枕骨的這個傷沒有生理反應,說明這處才是致死傷。我又返回去看了脖子的勒痕,皮下出血很明顯,但是舌骨並未折斷,死者並沒有被勒死。”
蔡隊很快領悟花小雨的意思,“言外之意就是死者是先被凶手用帶狀物勒得昏死過去,然後又被按著後腦腦撞擊牆壁以致死亡。”
“不錯,是這個意思。”
但是周圍並未看見有血的牆壁,再加上死者腳上是雙嶄新的運動鞋,蔡隊懷疑死者是被人移屍至此。
花小雨見到蔡隊看向了死者的鞋子就知道他已經分析的八九不離十。於是脫掉了運動鞋,吊帶襪裡露出了被磨破皮的後腳跟。
說明凶手應該是一個人,否則兩個凶手應該是把屍體抬起來而不是接觸到地麵。
“這裡的皮膚同樣沒有生理反應,更進一步證明是死後被移屍至此,磨破了後腳跟。”
不過蔡隊顯然還沒被新的事物限製住本來活躍的思維,腳是破的,為什麼襪子是完好的,甚至沒有泥土附著在上麵。那就隻能說明一個事情,襪子和鞋子都是在發現屍體的垃圾桶旁邊現穿的。蔡隊想到這裡不禁汗毛直立,要知道這種凶手多半心理素質異於常人,不但思緒詭異,而且極具變態心理,剛啃完白銀這塊硬骨頭,該不會是上天又派來考驗人的吧?
“花法醫,這鞋子你還需要嗎?”
“我用不到了,你拿去調查吧,另外襪子等到了隊裡我送去痕檢科,你需要的話就去那拿。”畢竟現場是露天的,而且又這麼多男同事,花小雨並沒打算當即就將吊帶襪從屍體上脫下來。一來是避免尷尬,最主要的是給予死者足夠的尊重。
“會不會又是連環凶殺案呢?死後修飾的特征很符合變態殺人的犯罪特點,這類凶手會有自己特定的殺人目標,並在死後有自己的一套特定行為,比如說留下簽名,標誌或是什麼特殊符號以示自己的領地。”花小雨臨走和蔡隊討論著自己的看法。
蔡隊當然知道花小雨所指的是什麼,不然也就不會在發現鞋和襪子時驚得一身冷汗。
法醫和痕檢組離開以後,蔡隊吩咐接下來的工作,由於環境是在室外,所以受天氣影響比較大,變數也多,要在第一時間儘可能將全部線索都悉數找到,以免日後再次勘察愈加困難。
“趙軍,你和小澤走訪一下附近的居民,看看有沒有人見到死者上過出租車,或者是在11點左右有沒有什麼奇怪的人出現。”
“小彤,你就到少東所說的火鍋店看看他是否和徐歡在10點時離開。”
“王進先走一步,到山大金融係了解一下情況,看看徐歡到底是什麼樣的人。采訪一下徐歡同學,看看她們是否知道少東的存在,兩人感情怎麼樣。”
外圍都已經部署好了,那麼留給蔡隊自己的還有一個十分緊要的任務。
既然這裡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尋根索據找到第一案發現場就是目前的頭等大事。
凶手是一個人,拖著屍體一路過來並不容易,要防範被人發現,又要停下來歇腳。第一案發現場要麼就在附近的某個地方,要麼凶手就是開車到巷口,再把屍體移動到這個不易被人發現的垃圾桶附近。
從早5點到10點整整五個小時,屍體才被人發現,又是在鬨市區說明凶手對附近的環境十分了解,知道什麼地方不易被察覺。
清晨5點鐘天已經幾乎全亮了,凶手還敢拖著屍體前進,後又將襪子和鞋穿在死者身上,說明他利用了巷子兩側都是商戶要9點以後開門的特點,真是個思維縝密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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