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顆子彈,兩人當場爆頭,頭蓋骨混合著腦漿飛濺在牆上,現場瞬間陷入混亂,客人和女學生尖叫著四散奔逃。
這年月沒有標準的安全教育,所以他們也不知道遭遇槍擊事件,要趴在地上才能最大程度降低傷害的道理。
壞了,一不小心就下意識地瞄頭了。
不會被人舉報開掛吧?
王雲霄仔細想了想,確定自己沒有什麼露出馬腳的地方,頓時就放下心來。
穿他這身行頭的在天門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尤其是在今天晚上……說的不好聽一點,以這個世界的混亂法則,你看到的本人是不是本人,或者是不是這個時間點的本人都很難講。
你就查去吧,查禿頭了你也查不出來。
王雲霄作為當事人對此有著切身的體會。
穿他這身行頭的不一定是警察,但百分百都是公門中人。畢竟這又不是什麼潮流時尚,而且穿戴起來也並不舒服,選擇穿這套行頭純粹是因為實際需求。
王雲霄拿槍出來原本也不是為了殺人。
你現在重新做這麼一套功能性差不多的衣服,不知道要花多少錢。而前朝錦衣暗衛的存貨,基本上都是折舊批發處理的。
肉身扛一切。
所以就是說,伱們這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到底是從哪兒來的呢?喝兩杯馬尿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在這個妖魔鬼怪真實存在的世界裡,拿把小手槍你就敢隨意喊打喊殺,憑什麼?
莫非你也是什麼豪門望族的二階強者,看到對方是一階強者就覺得優勢在你?殺人滅口不成被反打臉,就要搬出自家三階叔父,四階長老,五階老祖,六階天驕……
但凡是個明眼人都能看出這身皮的含金量,比如剛才那位老板,就非常有眼力見兒。
死得一文不值。
禦寒、防水、防毒、抗魔……這些功能彙集到一起,就是為了應對各種妖魔邪祟和外層維度的特殊狀況,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省錢。
王雲霄站起身來,槍口指了一圈,現場鴉雀無聲。包括剛才那個嘴裡喊著打死他的鳥人,這會兒也消停了,躲在女人身後恨不得把自己藏進女人褲襠裡麵。
除了電影裡麵的主角能拿著手槍大殺四方之外,真實曆史上沒有隻拿手槍打仗的。
但也有眼瞎的。
比如說韓斌的那支小隊。那幫精神小夥穿著背心褲衩在醫院裡四處閒逛,估計如果不是社會道德層麵的束縛,這幫練武的牲口連背心都懶得穿。
隨意開火,然後被當場反殺!
人家讓你開槍你就開槍,你這是保鏢還是殺手?能毫無顧忌對公門中人開槍的能是什麼好人?
手槍這個東西的威懾力遠大於實際殺傷力。
上次被特務局拉去填線的時候王雲霄就發現了,不隻是他們小隊,其他的臨時小隊,身上穿的都是這套東西,隻有極個彆例外。
丁老三從樓上摔下去,正躺在街上抱著腿哀嚎。
但就是有這種不長眼的,看你手裡拿著刀,他手裡有槍,他就能無端產生出莫名的優越感。
王雲霄沒心情理會這群鳥人,他過來主要是找丁三爺的麻煩。今天晚上他就是想打架,打誰不重要,沒卵子不敢打架的對於他來說更不重要。
他正要轉身離去,就聽到身後有女人喊了一聲:“長官救命!”
王雲霄停下腳步,回頭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