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嗝,主人,人家回來了。】
十二打了個飽嗝,對池靈說道。
此時隻是靈魂體的池靈看了眼地上嚎哭的繆危,心裡毫無波瀾,直接道:“那行吧,我們走了。”
說著,讓判官送她去下個位麵了。
在她殺死男主的那一刻,她就讓十二去收了主角係統,她還對它說要是沒能收了主角係統也沒事,把它趕走就行,沒想到十二成功了。
嘖,看來十二現在是越來越厲害了。
——
這是一個現代家庭倫理位麵。
原主名叫邱彩芬,是一個普通家庭出身的普通女人,她不是女主,也不是主角團成員,她就是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路人。
原主是家裡的乖乖女,長相不是特彆漂亮,但也算得上清秀,她家裡不是很富裕,所以她自小就格外懂事,大學的學費也是自己打工賺的。
在大學的時候,她認識了她現在的老公,老公家裡算是比較富裕的家庭,他長相雖然很普通,但是架不住他細心體貼,原主也不是看臉的,很快便和他在一起了。
兩人談了三年對象,畢業後就結婚了。
新婚的時候,老公對她也是真的好,在她懷孕後還主動包攬了家務,可把原主感動的不行。
不過在她生下頭一胎後,一切就變了。
因為她生了個女娃,所以原主的婆婆公公對她沒有了好臉色,老公也對她露出了惡劣醜陋的嘴臉。
原主不敢相信昔日對她那麼好的老公居然會對她這樣惡言相向,還罵她生了個不值錢的女娃。
事到如今,她也明白丈夫家是重男輕女的家庭,可惜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原主為了孩子,忍受了這些冷眼,和惡語相向,她以為,隻要熬過去就可以了,怎麼也沒想到,孩子在兩歲的時候居然出了事。
那天她因為有事出了一次門,將孩子交給了婆婆照管,沒想到孩子發了高燒。
婆婆因為孩子是女娃,覺得孩子不值錢,所以沒有理會孩子的死活,導致孩子高燒不退,後來還是原主回來後發現孩子發燒了,這才送去了醫院。
可惜,那時已經遲了,孩子已經燒壞了耳膜,從此成了聽力障礙的孩子。
原主心裡自責不已,覺得是她害了孩子。
在原主自責傷心的時候,丈夫一家沒有一個理解她,也沒有對孩子露出一點善意,公公甚至還罵孩子是個傻子!
婆婆嫌棄孩子是個殘疾人,當即說要扔了孩子,可被原主死命攔下了!
她的老公沒有站在她這邊,甚至因為孩子成為了殘疾人,覺得丟臉,開始對原主非打即罵。
家暴!
這是原主怎麼也沒想到的!
對於丈夫的家暴,公公婆婆都選擇坐視不理,就連丈夫那個博士哥哥,也隻是勸他彆打太狠,鬨出人命就不好了!
原主隻是個弱女子,她根本無法反抗,也不敢反抗,她怕丈夫一家會傷害她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