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還在馬路對麵的?這會不知到哪去了……”
陸策先接過手機,撥打120急救電話,再回過頭看,小姑娘也不見了蹤影……
……
120急救車來了後,陸策對急救醫生說,我還要搭車到鶴鳴縣去,馬上要開車了,這位老人我就交給你們了,
急救醫生說,你打了120,但現場沒有任何人能證明老人不是你撞的,你不能走,
要陸策一起送老爺爺去醫院,
陸策隻好坐上急救車,一起去州醫院,墊付了急救車費、診斷費和醫療費後,再次跟醫生說要搭車去鶴鳴縣,
醫生說,現在這位老人沒有完全清醒,說話答非所問……
還好,你送來的及時,要再晚幾分鐘,他就徹底成植物人了,現在至少還有3成希望恢複正常……
陸策說,他是被車掛倒的,我又沒有開車……
醫生說,那這樣吧,等警察來了定了責你再走。
……
一會兒,急救室來了兩個交警,陸策把這些情況向交警詳細說明,並打開自己的手機,把拍攝的老人倒地的照片讓警察看了作為證據。
交警隻隨便看了下就遞給陸策,你拍的照片不能判斷你撞沒撞他?到底是彆人撞了他、你去扶他之前拍的?還是你撞了他先離開了再拍的?都說不清楚……
現在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是被車掛倒的,因為他沒有外傷……
你不能走,至少要等他的親人來了再說……
或者等我們找到證人證據,能證明他確實不是你撞倒的,你才能走……
……
陸策說:“我還要搭車到鶴鳴縣報到。我是去支教的……”
警察根本不聽,他們把老人隨身攜帶的物件全部搜出來,手機、現金、一一清點、拍照、登記,最後還要陸策在清單上麵簽字畫押……
……
不管說什麼都不行,直到下午4點多了,老人的手機響了,電話是老人的孫女打過來的……
現場的警察接的電話,“有個老人在州醫院急救室搶救,現在隨120急救車送他來的年輕人還在這裡……好,我也在急救室……”
……
來的是一位與自己年紀相仿的女人,這個人陸策見過,就是挖煤大省投資公司江城分公司的總經理任鴻雁……
……
陸策把現場的情況又說了一遍,並且說是被車掛倒的,我是在馬路對麵先拍了照片,再攙扶他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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