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書在這兩個月裡,除了勇闖了一次蟻穴。
還有一次飛天的經曆。
那次驚心動魄的飛天經曆,也是讓他記憶深刻。
雖說楊書在那個登山包裡麵,找到了很多的食物。
而且這些食物足夠他吃很多年。
但人就是這樣的。
同一種食物吃久了,自然就會膩。
老想著換換口味。
於是,他就發動分身,到各個地方去尋找新的食物。
而他現在,身處在這樣的小樹林裡麵,那肯定是去找野果之類的東西。
然而,這所謂的小樹林,隻是相對來說的小。
對於楊叔來說,一棵草都是數百米高大。
而那些能結果子的樹木,對他來說,就是通天巨樹!
不過,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些許困難也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而且,他現在的屬性那麼高。
也不是不能試一試。
然而,當他真正付出行動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錯的離譜。
一棵能結果子的樹,首先它得是棵樹。
再怎麼樣,一棵樹的高度,至少也得有1米以上吧!
就算隻按1米算,乘以2000倍,那就是2000米!
平路倒是無所謂,但2000米的高度,屬實有點恐怖。
世界上最高的建築,哈利法塔都隻有800多米。
而2000米,一般的跳傘運動,也就這個高度了。
可想而知,這個高度有多麼恐怖。
所以,當楊書爬到樹上去找果子的事情,也算得上是曆儘了艱辛。
而且最坑爹的是,並不是每一棵樹上麵都有果子。
所以,他經常累的像狗一樣,爬到樹上去了,卻一顆果子都找不到。
他是不是傻?
為什麼不在地上找到有果子的樹,再去爬呢?
請問?
誰能看到2000米之外的一顆果子?
不過,爬樹的是分身,又不是本體。
辛苦點算什麼?
他死都不怕,還怕這個!?
終於,在分身的不懈努力之下,皇天不負有心人。
楊書終於找到了果子。
你看到過直徑100多米的果子嗎?
沒見過吧!?
楊書就看到了!
但他不敢親自嘗試。
因為誰也不知道,這紅彤彤的巨大果子,有沒有毒,到底能不能吃。
不過楊書也有辦法嘗試。
他讓樹上的分身把果子收到儲物空間。
隨後,他就把果子掏出來,安排另一個分身試一下。
“兄弟,彆客氣,嘗嘗!”
“本體,你是真的狗啊!這個時候,你客氣個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