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雪開著車來到小院時,正好遇上周興國和馬雁梅來找孫小寶。
兩人對張雪了解不多,隻知道這是最近很火的《南都文藝生活報》的主編,而且和cs俱樂部關係密切。
張雪對兩人的了解比較多,甚至比孫小寶還多。至少,孫小寶不太清楚周興國在北京的遭遇。而張雪通過自己的方法,加上手底下人的努力,知道了不少情況。
見到兩人後,張雪說道:“你們也來找小寶啊!這樣,完事兒之後咱們去俱樂部坐一坐怎麼樣?正好有點事兒想和小周商量下!”
“什麼事兒呢雪姐?”馬雁梅問道,她看得出來這一位是人精。
“很重要的事兒,你倆有時間吧?”
“哦,有!”馬雁梅趕忙說道,一邊還捅了捅一言不發的周興國,於是他跟著附和了兩聲。
馬雁梅有點擔心,據她了解,cs俱樂部的全名是這位張雪給命名的,可見她與韓四和李大明等人的關係很密切。要是因為樂隊一直不去俱樂部表演,讓這位主編看不慣的話,樂隊就要倒黴了。
“那咱們先進去吧!”說著,張雪上前敲門。
三人進去後,張雪對兩人說:“你倆有事兒先和小寶商討吧!我帶著麗波妹子出去轉轉!”
說著,她便去招呼胡麗波,帶著她出門上車了。
孫小寶請兩人坐下後問道:“現在是什麼情況?”
周興國還是不說話,馬雁梅說道:“鄭建華不願意妥協,他準備離開了。”
“嗯。”這在孫小寶的預料之中,五個人有三個覺得鄭建華是大麻煩,不離開才怪。“那老哥你的意思呢?”
周興國一臉沮喪,似乎不知道說什麼好。
馬雁梅繼續開口:“鄭建華走了,還要帶著他的家夥事,我們得給他湊路費,隻能求到你這兒。上次借你的還沒還呢,太不好意思了。”
“這是小事。”孫小寶答道,“應該不止這事兒吧?”
“嗯,人家走了,樂隊少了人和家夥事,我們得買一把吉他,還得搞一個新的鍵盤。本來這事兒應該和韓老板提的,但我們一直沒有去俱樂部演出,不好意思開口,想請你幫幫忙,或者從你這兒借點兒。”
“沒問題。現在決定去俱樂部演出了?”
“嗯,這段時間,準備選個新主唱,再看看有沒有合適吉他手,不過可能不大好找。”
“那就行唄,反正有什麼幫忙的就說吧!其實,除了沒在俱樂部演出,你們在李大明那兒乾得挺好的,我聽他誇過好多次呢!”
這話不假。原本的南西縣藝術團就像個草台班子,根本上不了台麵,李大明雖然有點能耐但獨木難支。有了周興國他們幫忙培訓之後,情況一下子就好轉起來了。
當然了,這位團長知道,周興國他們幾個不可能和一個郊區的藝術團綁定,指不定哪天就會離開。現在人家隻是落難了,找個地方而已。
孫小寶和馬雁梅你一句我一句討論了半天後,周興國開口了:“現在隻能翻唱外國搖滾了,首都那些樂隊的歌我不想唱,鄭建華走了,咱又沒創作能力。沒有自己作品的搖滾樂隊,那還叫樂隊嗎?”
說完後,他又一臉沮喪。
得,他還在那兒鬨彆扭呢!
孫小寶沒多說什麼,而是找到一盒磁帶,放進錄音機,按下播放鍵。隨著磁帶轉動,搖滾前奏響起,接著一個女聲唱的英文歌傳了出來。
聽了一會兒後,孫小寶拿出兩張紙,一張是他翻譯的這首英文搖滾的歌詞,另一張則是他寫的《路邊的野花不要采》的歌詞。
把歌詞遞給周興國後,孫小寶說道:“老哥,看看這歌詞。一首是高大上的搖滾,實際上,歌詞就是用激烈的語氣和帶有臟字的歌詞警告男人。這和我寫的歌有什麼區彆嗎?”
“我不懂搖滾是什麼,但我覺得,這東西不該被定義死了。或許,老哥你鑽了牛角尖了?”
周興國似乎被觸動了,他問道:“那麼老弟,你怎麼界定搖滾和你寫的歌的區彆呢?”
“這個麼?”孫小寶想了一下,“從詞的角度上看,我覺得搖滾就是‘我’想說什麼,就用音樂說出來。我自個寫的歌嘛,說實在的,就是猜測大眾喜歡聽什麼,就寫什麼。猜中了,我賺了;猜不中,我沒得賺。至於什麼藝術價值、意義之類,我不考慮。”
“嗯。”
不久後之後,張雪和胡麗波回來了。回來後,她們帶著馬雁梅先行一步,到隔壁的cs俱樂部裡玩樂。
孫小寶和周興國則要留下來單獨談談。
“我是不是沒用?”周興國情緒很低沉,“畢業一年多,一事無成,和家裡還鬨成這樣。現在好了,身邊的人也逼我。”
孫小寶給他倒了一杯韓四送的紅酒,然後坐在他對麵:“或許老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吧!然後做了錯誤的選擇。你隻有一個空洞地想玩搖滾的想法,但具體怎麼做,似乎還不明白,隻憑著衝動去做事。”
“或許吧!”周興國一口氣喝了半杯酒,然後自嘲道:“上學那會兒,你幫我,一年多沒見,還是你幫我。我這都二十多歲的人了,卻還不如你這17歲的小子,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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