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寶說道:“一是給他的回報,二是在這裡留下個釘子。就憑咱們,短時間內能阻止翻錄盜版和翻唱嗎?”
吳淑蘭想了想:“也對!詳細說說你的想法。”於是,孫小寶解釋了一下他的看法,實際上這念頭他琢磨很久了。
現在這行業剛剛起步,一切都不完善。未來的個體戶會更多,如果不出意外的話,私營企業登上合法的舞台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到時候,各種盜版、翻唱等行業會比現在還厲害,而文娛從業者卻無能為力。各項製度是滯後的,你沒辦法讓人家提前完善管理規則。
怎麼辦呢?既然改變不了大環境,那就加進去咯!至少得在裡麵有個熟悉的人。如果這個人的影響力很大,那更好。
韓四如果進了這個行當,有這麼幾個好處:
歌舞團或者吳淑蘭這邊的歌手能夠有更多錄製磁帶的機會:
首先就是歌手的機會。
即便是一些翻唱,這也是機會嘛!當初胡麗波唱《甜蜜蜜》的時候錄製的磁帶合集,不就是類似的性質麼?隻不過那時候選人的權力在影音公司那兒。
未來歌舞團會推出更多歌手,吳淑蘭的計劃裡,即將成立的娛樂協會也會推出更多人。這些人需要機會,韓四接了這活兒,那不就可以讓這些不出名歌手先去那裡練練,或者試試水咯?
其次就是把水攪混,以及以防萬一。
這行業說白了是個灰色產業,裡麵涉及到一些江湖手段,可能還有不正當競爭什麼的。團裡以後出磁帶的歌手不止一個,影音公司裡推出的正規專輯不止一張。
而且,其他地方的流行音樂也在發展。在這個行業拓荒時代,說不定有人會用什麼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在裡麵有個自己的釘子,說不定會有奇效。
第三就是自身造星的需要。
孫小寶說道:“《粉紅色的回憶》真實銷量是多少,利潤是多少,我想蘭姐心裡有個數。這專輯最大的收獲就是麗波姐的名氣鞏固了,她就是頭號甜歌歌手,彆人都是挑戰者。對於影音公司來說,沒賺什麼錢對吧?”
“嗯。”
“所以咯!我想影音公司那邊會有新的想法。”孫小寶雖然不知道影音公司內部的具體變化,但他能感受得到。不然,吳淑蘭也不會搞什麼座談會,又要搞什麼娛樂圈。
“不管是什麼新想法,我想這裡的利益保證就是先把人捧紅,捧紅之後出磁帶也好、去演出也罷、或者加上拍廣告,這幾項收入才是回報的來源。”
“沒錯!接著說。”
“所以團裡未來會捧更多人,可不是每個人都有麗波姐這樣的機會的,至少影音公司不可能繼續墊付那麼多錢,除非咱們這邊讓出更多利益。”
“嗯。”
“那想捧人,我們就有一個辦法,先出點錢,掛在影音公司名下,給他出單曲或者專輯。如果反響不錯,但影音公司那邊不想投入,那就讓韓四那邊推出大量廉價的磁帶,爭取在短時間內擴大影響力。”
吳淑蘭想了一下,有點兒明白這什麼意思了。
盜版和翻唱猖獗,未來說不定會更加泛濫,這是無法避免的事情。因為正版的永遠比盜版和翻唱的貴:買一盒正版磁帶的錢,可以買三盒翻錄盜版的。而離各項措施的完善還遙遙無期,因為以收錄機為代表的電器行業可比唱歌這行當重要多了!
既然短期內改變不了這現狀,那就加入唄!
怎麼加入?當然不是奔著賣翻錄盜版磁帶賺錢的事兒去!而是從這糟糕的情況中找到自己的利益點。
什麼利益點?那就是用大量的廉價磁帶,在短期內把一個人的名氣炒起來。這就和用廉價報紙和免費報紙擴大銷量是一個道理。
“這事兒韓四會答應嗎?他可是想往白的方向走呢!”
“想這個的話,還早點兒。”孫小寶說道。現在是草莽時代,大家都在原始積累,有些事兒是免不了的。“咱們不親自做,讓他去乾這個,風險也就轉嫁到他那了,這點蘭姐可以和他說明。”
“你呀!年紀輕輕卻滿肚子壞水!”吳淑蘭指著他笑道。
“額,我可不想當道德君子,也不會主動當壞人,隻不過是比較現實而已。”
“這樣,下午就彆閒著了,把你說的整理一下,另外我也有點事兒交待。”
“哦!”
下午,孫小寶回到久違的辦公室,把中午和吳淑蘭閒聊的內容整理成提綱,然後交給她。
然後,吳淑蘭交代他做一些非常務虛但卻十分重要的事兒:開會。“你該在有些地方露露麵了,正好現在文聯、音樂協會等部門有不少座談會,你給我去走一圈,人家讓發言你就客套兩句,不讓你說你就湊個數!”
“不去不行嗎?”
“當然不行!你都加入進去了,卻一次都沒去過,這太不像話了,是不是太清高?彆忘了,現在咱們乾的事兒,還得這些人幫忙敲邊鼓呢!”
“非他們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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