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方誌華已經答應思愉去參加她父親的生日宴會,那思愉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看看他是否能拿出足夠的誠意來打動她的父母。
然而,即便思愉的父母真的被方誌華所感動,她也絕不會再嫁給他。
因為思愉深知,方誌華從一開始到最後,從來沒有真正愛過她。與她談戀愛隻是利用她,並將她視為他們家賺錢的工具,以維持生計。
而如今,方誌華又竟然還想聯合他的情人一起來圖謀她的嫁妝。
思愉心中明白,方誌華並非良人,她絕不能再讓他得逞。
她要堅定地保護自己,不再受其傷害。無論如何,她都不會再回到這個曾經帶給她痛苦的男人身邊。
“誌華,酒席是在晚上吃的,有可能要在晚上八九點才能結束。”
“由於太晚的原因,我父母會在縣城的旅館包下幾個房間安排不能回家的親戚朋友住的。”
“誌華,我想你也留在旅館過一晚吧。畢竟這麼晚一個人踩著自行車回家,我也不放心,因此我建議你最好向領導請上半天假。”
雖然思愉不愛方誌華,但她的心不像方誌華那般的毒,她還是想他安安全全,畢竟他是來給自己父親慶祝生日。
方誌華一聽這話,頓時皺起了眉頭。他心裡暗自嘀咕:
“還要我在縣城裡住一晚上?還讓我請半天假?雖然這半天請假對我的工作考核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但這半天的工資就這麼沒了啊!”
他不禁有些心疼那失去的工資,畢竟對於他來說,每一分錢都是來之不易的。
方誌華的內心開始動搖,他猶豫不決地思考著是否要去參加思愉父親的生日宴席。
一方麵,他做為思愉的男朋友如果不去,可能會得罪思愉的父母,那麼想讓她父母把戶口簿拿出更加困難了。
另一方麵,方誌華又實在舍不得那半天的工資。他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不知道該如何選擇才好。
思愉看到方誌華在猶豫不決的樣子,心裡不由在笑。
思愉知道方誌華是位守財奴,他代課近兩年了,從來沒有請過半天假。這次讓他請假,沒有半天的工資,真的要了他的命一樣。
剛才方誌華還在對思愉說,要用自己的誠意來打動她的父母,還有當自己說自己為他準備了送給她爸爸的生日禮物時,他竟然很心安理得接受,根本不說自己要出份錢。這就是他的誠意。
不過,思愉知道方誌華一定會去參加她父親的生日宴席的。因為可以看得出來,方誌華一家人都在盼著她的30萬嫁妝。
“誌華,那星期天你下午三點左右就上去縣城,先來到我教育局我舅舅家裡集合的,然後才往飯館吃飯的。”
方誌華點點頭。
思愉取了單車,騎上車,離開方村了。
方誌華看著思愉離開的背影,然後轉身回到家裡,把思愉的意思告訴了他的母親。劉紅梅也讚成方誌華去參加思愉父親生日宴席。
“誌華,趁著這次機會你一定要好好討好思愉的父母,千萬彆像過年那樣的態度了。”
“媽媽,我知道了。不過,媽媽,你可以給我五十元嗎?我想買套新衣服去參加謝思愉父親的生日宴席。你看到,我也沒有多少套像樣的衣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