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每朝每代名不見經傳的朝奉、采辦、少府、太仆、司農等等。
官商,既是官,也是商。
大中華曆史上的官商,起於兩漢,訖於明清。
範蠡、呂不韋、管仲,西漢霍光的兒子霍禹、西漢成帝時的丞相張禹……
這些家夥,不僅是當朝大官,而且由他們主導的自家生意,也做得很大。
許多時候,當官者本人親自下場主導的生意,異常興隆,富可敵國。
另外,還有些官員,表麵上本人和家屬親戚絕不經商,讓世人覺得其是傳統士大夫的典範。
可實際上,那些累世大族出身的官員,都在用各種隱秘的辦法,控製著許多龐大的產業和商業。
而新晉的官員,也會開始他的“十萬雪花銀”之旅!
至於私商,就不多說了。
隋通錢櫃、隋通船運這種合夥做買賣的生意模式,也不是什麼啥跨越時空的新鮮事物。
最早有明確記載的,是管仲和鮑叔牙做的合夥買賣。
不過現在出了隋通錢櫃和船運,倒的確是個很奇特的事。
不是說這生意新鮮,而是這出資形式很新鮮。
皇商、官商、私商三者共同出資,合夥做一個買賣,的確是個劃時代的創新!
因為一直獨來獨往的皇室資本,也放下身段參與到了其中。
真是奇哉怪也!
這比皇帝親自下場經商,還驚世駭俗!
為啥?
吹口哨的,給自己吹啊!
但這樣的事情,在什麼新奇事物都有可能出現的大隋朝,實在是不要值得太驚歎。
所以,朝堂上、江湖上,都很平靜。
也隻有鬼穀子李秀寧,才會覺得這裡麵有問題,有自己目前還看不明白的蹊蹺。
畢竟,像她這等位麵的人物,有時候想得問題高度,要比廣皇帝、要比她老爹李淵,還要高遠!
屁股,決定腦袋!
否則,如何以世界為棋盤?
如何以國家為棋子?
至於,官員與民間私商合夥乾買賣的事,這也早就是個曆史老話題了。
漢武帝死後,律令遂在,但官員獨商、官私合營這事,基本上是自由放飛狀態。
官員加商人的聰明腦袋一碰,能甩世人幾百步遠。
他們總能找到繞過律令,又合理合法的辦法,讓自家的生意做得飛起。
更何況,東漢自光武帝起到以後皇帝,對官員經商這事,就根本沒有怎麼關注和限製過。
並且,對官員經商不無支持和賜予特權。
兩晉南北朝,官員經商,乃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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