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18日上午7點30分,上海南彙縣(2001年撤縣設區;2009年8月8日,並入浦東新區)橫沔新苗村村民曹某某在小河邊垂釣提竿時,魚鉤被咬。無奈之下隻得下河解鉤,不料在河水中摸到了一輛小型三輪車。又在河流近處發現一個漂浮著帶有血跡的蛇皮袋。
曹某某即趕到派出所報告。
轄區民警嶽某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打撈上三輪車以後,嶽某立即聯想到8月14日晚浙江省個體養鴨戶張初苗來所報案說,他的堂妹張曉英(女、34歲)於8月14日上午騎一輛馱有四箱鴨蛋的小三輪車外出賣蛋,一直未歸的情況。他即通知張曉英的家屬前來辨認,確認該車就是張曉英所騎的小三輪車。
派出所領導即將此情況報告了縣局偵查大隊和局指揮室。他們估計可能發生了凶殺案,雖然張曉英生死未卜,但三輪車被拋入河水中說明凶多吉少。
縣局刑警大隊接報後,迅即由丁副大隊長率領偵查人員趕赴現場;縣局朱局長、繆副局長,刑偵大隊金大隊長、匡教導員也先後趕到。當將蛇皮袋打撈上來解開以後,裡麵裝的竟是一頭死豬。
經進一步詢問張初苗其堂妹張曉英的情況,他說:其堂妹是個身體、心理都很正常的人,一直在新苗大隊騎三輪車出售鴨蛋,從沒有不打招呼就不回家的情況發生。
經過對河流及周圍的水井、壕溝進行搜尋,沒有發現張曉英的屍體,卻在一糞池內發現了張曉英的一個自製的紅色布袋。據此朱局長指示:“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在張曉英平常出售鴨蛋的範圍內,深入進行走訪調查。偵查員迅速對新苗大隊進行“地毯”式走訪。
一個老太太反映:8月14日下午2時許,曾看見張曉英在新苗村5組張建龍家屋簷下避雨;
村農貿市場一商販反映:8月14日下午5時許,新苗村5組張建龍曾向他出售過鴨蛋;
村醫務室反映:8月15日張建龍曾來換過紗布,其右手手指好像是刀傷;
還有張建龍的鄰居反映:張建龍早已離婚獨居,常常帶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近期與外村一有夫之婦同居。兩人於今天上午出去,一直沒有回來。
群眾的這些反映有兩點引起了偵查人員的注意:一是張建龍家從不養鴨,他為什麼出售鴨蛋;二是張建龍手上的刀傷是怎麼形成的。
偵查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張建龍二樓的窗戶是用木條釘死的。這麼熱的天為什麼將窗戶釘死。根據這些疑點,經領導同意,刑偵人員秘密進入了張建龍的家,經過仔細勘察在臥室牆壁上發現了多處噴濺狀血跡,地板上留有帶血跡的拖痕。北麵小房間內有碎玻璃片。
由此判斷張曉英遭張建龍所害的可能性越來越明顯,張建龍有重大作案嫌疑,必須儘快緝拿張建龍。
倪副局長親赴現場指示:一要摸清張的親戚朋友關係,特彆是要搞清他的姘婦情況,並迅速布控;二是由村乾部配合在新苗村的出入口設卡;三是對張建龍的住所嚴加監視。
一張無形的大網迅速張開,隻待犯罪嫌疑人的出現。守候伏擊人員從早到晚嚴密注視著張建龍的一舉一動。
晚8時40分許,狡猾的張建龍在距離自家20米的地方自喊張建龍三聲,試探警方反應。伏擊的民警知道他是在“投石問路”,便紋絲沒動。張建龍見無異常,便開門進入家中。樓上的燈突然亮了一下,但又迅速熄滅了。守候在附近的偵查人員迅速縮小了伏擊圈,一步步向張家逼近。正當張建龍想騎車外逃時,偵查員如猛虎下山將他就地擒獲。
隨即,偵查員們將張建龍帶回派出所後立即審訊。
張建龍矢口否認,拒不認罪。經過四個多小時的反複較量,張建龍終於低下了罪惡的頭,交代了殺人越貨的詳細經過:
8月14日下午2時許他見賣鴨蛋的張曉英在他家房後避雨,便將張曉英騙至樓上發生了關係。事畢,當張曉英向他索要睡覺費時,張建龍以手中無錢相拒。張曉英說他如果不給錢就控告他強奸了她。張建龍聽後憤怒之下頓生惡念,遂用鐵榔頭將張曉英砸死後裝入了蛇皮袋扔到離他家約500米一廢棄了的沼氣池內。
根據張建龍的交代,偵查員們立即趕赴拋屍現場,果真發現了用麻袋包裹的一具女屍。但張建龍交代的屍體是用蛇皮袋包裝的,而這具屍體卻是裝在麻袋裡。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令人生疑。
但由於天色已晚,不便於繼續打撈,隻好等待次日。
第二天上午9時許倪副局長親率偵查員,組織打撈屍體。同時由丁副大隊長帶領重案隊繼續審訊張建龍。
9點30分在打撈沼氣池中張曉英的屍體時卻出人意外地又打撈上了具屍體。這時審訊張建龍的偵查員采取了靈活多變的方法和策略,終於迫使張建龍交代了曾先後殺死三人,並拋於同一池內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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