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3日上午,長春市體育館裡,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大會正在進行。審判員用高昂的語調公布:“查殺人犯鄒本生、程豔霞,蓄謀殺人,碎屍滅跡,手段極其殘忍,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同案犯張維春在鄒犯勾引下,積極參與殺人活動,罪行嚴重。判處殺人犯鄒本生、程豔霞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殺人犯張維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會場微微騷動,人們交頭接耳:“這三個東西,該殺!”“該殺是該殺,可惜那小歲數啦!”……
是呀,三名罪犯的年齡都不大:程豔霞31歲,鄒本生26歲,張維春24歲。他們年紀輕輕是怎樣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1981年夏天的一個深夜,朱國躍拖著沉重的腳步走進家門,一頭倒在炕上。母親一直沒有睡,她在等著兒子,已經等了好久了。這會兒,她看兒子臉色蒼白,神情不好,便走到兒子的身邊,輕聲地問:“國躍,不舒服嗎?”
“沒……沒有。”兒子回答。
“媽,你咋還不睡?”
“媽睡不著啊!”老人說。“國躍,今兒個跟小程談得怎樣?”
“沒……沒談。”兒子吞吞吐吐地回答,“媽,彆問啦,去睡吧!”
3個小時以前,媽媽把一件新衣服遞給他,說:“這是我在北京給你媳婦買的,你給她送去,順便告訴她,說我回來了,很想念她和小鋒,讓她回來。”
朱國躍帶著新衣服來到程家,一進門,4歲的兒子小鋒,伸著兩隻小手向他跑來,邊跑邊喊:“爸爸!爸爸!”朱國躍一把把兒子抱在懷裡,不停地親兒子的臉蛋,一股熱流湧上心頭,眼淚止不住滾落下來。他已經3個多月沒有見到自己的兒子啦!
就在這時,程豔霞一陣風似地跑過來,一把奪過小鋒,罵道:“混蛋,告訴你啥啦!啊!他不是你爸爸!”
孩子哇地一聲哭了。
朱國躍強壓怒火,溫和地說:“豔霞,媽剛從北京回來,這不,她還給你買了件衣服。”說著把衣服遞過去。
程豔霞抓過衣服,狠狠地摔在朱國躍的臉上,大聲說:“我不認識你媽,你把這破東西拿回去!”
“你……”朱國躍忍了忍,又說:“豔霞,看在咱4年夫妻的情份,看在孩子的麵上,回家吧!”
“我們沒有什麼情份!我要和你離婚!”程豔霞喊叫著,把朱國躍推出門外,門“嘭”的一聲關上了。
“我們沒有情份!我要和你離婚!離婚!離婚!”此刻,程豔霞的聲音在朱國躍的的耳邊回蕩著。他忽地從炕上坐起來,又慢慢地躺下了。
“我們真的沒有情份嗎?”不!他痛苦地回憶著……
那是1977年6月的一天黃昏,晚霞把南湖公園的樹木塗上了一層玫瑰色。在湖西的樹林深處,他正和程豔霞親密地交談。
“豔霞,我家姐妹多,父母身體都不大好,家庭生活挺困難,我本人才不驚人,貌不出眾,長春市條件比我好的有的是,你為什麼就看中我了呢?”
“瞧你說的,誰怕你家窮,嫌你醜來著?”說著,便拉過他的手,一邊輕輕地撫摸,一邊說:“心不好,家有萬貫,長得再俊也沒用。你為人老實忠厚,又能乾,心眼兒又好使,我就喜歡!再說,若不是遇到你這個好人,我說不定還在農村呢!”
兩年前,他們在一個集體戶。一次,上級抽調朱國躍回城就業,他想到程豔霞的父親有病沒人照顧,程豔霞本人身體也不好。千農活頂不住,便毅然把名額讓給了她。姑娘不忘舊恩,使他很感動,便說,“那件事你不要老掛在心上,你的困難比我大,若是彆人,也會像我這樣做。”
“不!彆人不一定。”程豔霞說,“你為我多吃了兩年苦,我現在應該把忠貞的愛情獻給你,一千倍、一萬倍地報答你。”
“可你家不同意呀?”
“我的事我自己做主。我愛你,永遠……”說著,撲到他的懷裡。
不久,他們就結了婚。一年後,又生了個大胖小子。兩個人更加恩愛,日子越過越有勁……
“這難道不是情份嗎?”朱國躍把煙蒂狠狠地摔在地上,痛苦地想。“她為什麼把過去的海誓山盟都忘了,竟變得這樣無情無義?為什麼?為什麼哪?……”
老實忠厚的朱國躍啊,始終沒有弄清楚,直到被害,仍然被蒙在鼓裡。
程豔霞為什麼變心了?請看她的一段自白吧:“我過去曾經愛過朱國躍,後來,我不愛他了,而且打心眼裡煩他,直至想把他整死。因為我看上了一個比朱國躍更離想的人,他年輕有為,長得也好看。開始,我打算做他的情人,而跟朱國躍保持夫妻關係。後來,我不滿足了,決心和朱國躍一刀兩斷,跟他結婚,永遠占有他。開始的時候,我覺得這樣做不道德,後來我看有的文學作品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想:‘我跟朱國躍沒有愛情,這種婚姻才是不道德的。我追求有愛情的婚姻,這不但不是不道德的,而且是自己思想解放的表現。於是,我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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