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8日,夜幕降臨,喧鬨一天的吉林省鬆原市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哈拉毛都鄉漸漸平靜下來。點點的街燈像顆顆璀璨的星星閃著或明或暗的光亮。西北風夾著雪花不停地刮著,路上見不到一個人影。
9點多鐘,鎮上的王富小賣店已經關門,王富夫妻倆整理著櫃台內的商品,兩個孩子興致勃勃地看著電視。就在這時,幾個歹徒戴著特大號口罩隱蔽在小賣店窗戶底下。其中一人上前敲門,聲稱要買花生米。王富剛打開房門,幾條黑影瘋了一般衝進店內。瞬間,王富被打得鼻口出血,隨後一家4口人被分彆捆綁起來。
“兄弟有話好說,有話好說。”王富哀求著。
“好說個屁!快把錢拿出來!”歹徒凶狠地喊道。
“我們是個小店,一天也賣不了幾個錢,你們放過我們這一家老小吧。”王富懇求道。
“少囉嗦!錢放在什麼地方?”歹徒從腰間拔出菜刀拽住王富的頭發割下一大把,“老實點,不然讓你腦袋搬家。”
另一個說:“把他的嘴堵上翻!”
歹徒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破布把王富一家人的嘴堵上。其中一個人怕王富的嘴堵不嚴實又使勁往裡捅了幾下。歹徒在屋內大肆翻找,把小賣店洗劫一空,然後把房門從外麵鎖上逃之夭夭。
半個小時後,王富窒息死亡。王富的愛人掙脫了繩索跑到派出所報案。
“殺人啦!”消息很快傳遍小鎮的每一戶人家。人們從四麵八方趕到出事現場,看到那慘不忍睹的場麵個個憤慨驚駭。
前郭縣局刑警隊接到報案後火速趕到現場……
刑警隊的偵查員們在哈拉毛都鄉工作了一個多月,在離現場1公裡處找到歹徒逃跑時丟棄的菜刀、繩索和一件工作服,工作服上寫有“長春某某廠”字樣。根據現場勘查、調查走訪情況得出結論:這是一起流竄作案,犯罪分子可能逃往長春。
此案被定為“118”搶劫殺人案。
1992年4月20日上午,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孟家橋派出所所長趙誌剛在所內熱情接待來訪群眾,他在和管內居民小張談話時,小張反映說:他有一個朋友叫紀文星,最近一段時間整天喝酒,喝醉了就打老婆。有一次無意中他說“我沒有幾天喝頭了,喝一點得一點,說不定哪一天腦袋就搬家了。”他還說去年他在前郭縣王府鎮(即哈拉毛都)乾了一件大事兒……
說者無意聽者留心,趙所長意識到這是條重要線索,很可能這個紀文星在外地做過什麼大案。於是他馬上拿起電話與前郭縣局刑警隊取得聯係,答複是:1991年1月18日,哈拉毛都發生過一起搶劫殺人案件。
踏破鐵鞋無覓處。紀文星是前郭“118”案件重大嫌疑人,必須儘快緝拿。所領導立即進行周密的研究,一個緝拿紀犯的方案很快形成了。
當晚11點半鐘,天下著毛毛細雨,路上行人很少,十幾名乾警分乘兩輛吉普車在夜幕的掩護下出發了。在距離目標一百多米處下車,迅速包圍了紀文星的住宅。副所長孫聲遐剛要敲門,卻見到門上一把大鎖,歪歪扭扭地寫著幾個不太成形的字:“再見了朋友。”
難道走漏了風聲?案犯已聞訊跑了?
“把車輛隱蔽好,全體人員分5個小組把住所有路口!”孫副所長果斷地指揮著。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雨越下越大,一雙雙機敏的目光透過茫茫雨簾,密切地監視著每一個可疑的行人。長春的初夏涼意甚濃,乾警們蹲在居民的屋簷下,渾身上下淋得精透。一陣陣涼風襲來,凍得他們直打哆嗦。
在寒冷的雨夜睡個香甜的覺是再美不過的事,然而人民衛士,為了人民的幸福安寧,必須作出自我犧牲,一種保衛人民安全的使命感、責任感支撐著一個個疲勞的身體。
天漸漸亮了。沉睡一夜的春城又開始了新的一天。
早晨8點多鐘,門鎖被人從裡麵打開了——原來家中有人。
孫副所長和民警何為敲門而入,隻有紀的愛人在家。
“我倆是紀文星的朋友,找他有點事兒。”孫副所長自我介紹說。
“他昨天晚上被人請去喝酒還沒回來,你們等一會兒吧。”
大約10分鐘左右,從門外進來一個人,這人30多歲,175米的個頭,膀大腰圓,滿臉胡茬,體重足有160多斤,冷眼看去就像一個凶神,顯然這個人就是紀文星。孫副所長用腳輕輕碰了一下小何,小何心領神會,迅速走到紀的身後,堵住房門斷其後路。紀看見這兩個陌生人的異常舉動,先是一愣,頓時酒醒了一半兒,大聲說:“你們是什麼人,要乾什麼?”拉開打架的姿勢要動手。
孫副所長意識到此人已是驚弓之鳥,隻能智取不能強擒。
“你不要緊張,我們是孟家橋派出所的。最近沈鐵六段財務室被盜,想找你了解情況。”孫副所長邊說邊把工作證遞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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