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16日,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公安局羅東派出所接到報警:羅東振興村坑口宮處的一塊木薯地“長”出了一隻腳。
羅東派出所所長王燦紅,與駐所偵探組乾警,迅速趕到木薯地,果然木薯地裡“長”出一隻黑乎乎的腳。職業敏感,他知道,這隻腳的來曆沒那麼簡單。雖然它已失去了靈性,但它幽幽的形象楚楚可憐,仿佛會說話,竭力地伸出土地,向蒼天乞求著什麼。這一定是一隻冤魂不散的腳。如果是葬人,不會如此草率。在所長的指揮下,乾警們小心翼翼地先挖出一個側麵,一具燒焦的屍骨慘不忍睹地暴露了出來!
人命關天,案情重大。他們一麵細心將現場保護起來,一麵急報南安公安局指揮中心。副局長肖珍懷接到報案後,立即報告局長曾誌敏。曾誌敏略一思索,果斷下令:“馬上趕赴現場!”
木薯地的主人黃田,很長一段時間無暇顧及薄瘦的木薯地。木薯稀稀拉拉地長著,四周顯得有些荒涼,並無叢林遮掩。旁邊有一條打著彎兒的山路。不遠處就是振興村。前幾天,他上山種田,意外地發現木薯地被人踩過,且亂扔一些“燒葬”物品。當時,他並未太在意。5月16日下午約3點時分,當黃田準備深翻一下木薯地,突然發現從地縫中伸出一隻燒得焦黑的腳。他頓時嚇得魂飛魄散,踉踉蹌蹌地跑到羅東派出所報案。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當日下午約5點多鐘,曾誌敏局長、易小克政委、傅子評副局長、肖珍懷副局長等率領偵技人員急赴現場勘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楊文輝、一大隊長陶崇隆、技術科長林元益也率領偵技人員迅速趕來指導勘查現場。
這是一塊不起眼的木薯地,在地的邊上,是埋屍的地點。既然四周沒有什麼叢林遮掩,歹徒很有可能是在夜晚作案。山區的夜晚沒有路燈,這裡離村莊還有一段距離,一到夜晚黑漆漆的一片,一般人是不會輕易到這裡來。偵技人員趕到現場後,一致認為這是一起惡性殺人案。
木薯地燒屍周圍的草已被燒焦一圈,依然留有刺鼻的汽油味。屍體已被燒成一具骨架,變形蜷曲。五官無法辨認。除了一些“送草墊”風俗用的香爐、碗、碟子等物品外,通過勘察,已辨彆不出男女。屍身下麵有些塑料汽油桶的殘片,掩埋屍體的坑口邊還有些焚屍留下的碎木屑,殘缺的白色塑料編織袋、破舊輪胎等。
經過進一步的細致勘查,搜索現場物證,終於找到了破案的突破口。他們發現一個胸罩上的鐵鉤,一粒金質鑲珍珠耳墜。這一切表明,死者很可能為女性,再經屍檢後的結果證實,死者是女性,年齡約30多歲。
歹徒是誰?死者是誰?為何遭此毒手?是仇殺、財殺、還是情殺?這一切像一團謎一樣籠罩在每個人的心頭。
“5·16”專案組成立了。由肖珍懷任組長的專案組分成幾個小組迅速深入基層查訪。以現場為中心,拉長偵察半徑,範圍擴大為振興、蔡厝、羅溪、埔心等村。同時,查路邊加油站、查屍源、查摩托車工、訪問村民。調查有否失落人員,特彆是年輕的女性。
一場邪惡與正義的較量開始了!
乾警們知道,屍源若無法確定,破案就無法真正地開始。歹徒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死者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是來此打工?還是過路人?歹徒是否還逗留此地?這一連串的問號,讓人墜入五裡雲霧一時無所適從。
5月17號上午8點多,訪問群眾組得到了一條線索,5月11號晚9點多,有一村民,乘摩托車經過,在看到火光之前,在“燒葬”附近看到一輛黑色嘉陵,和一個男性中年人,由於是晚上看不清對方的臉譜。隻看到一個高大的陰影,鬼鬼祟祟的。村民想看個究竟,一聲怪異的鳥鳴把他嚇出一身冷汗,他想此地不可久留,便加大油門逃也似的離開。另有一村民反映5月11號晚上9點多上廁所時看到火光,以為是誰燒肥土,便沒太在意。另外也有二三個人看見過火光。
第二天早上7點多,查訪摩托車工的小組有了一個重大收獲。在他們遍訪埔心街頭巷尾的摩托車工後,其中有兩位摩托車工,分彆提供了兩條重要線索。
其一:5月11日早上6點多鐘,天剛蒙蒙亮,摩托車工黃早就在路旁候客。由於時間尚早來往的行人不多。他在晨風中打著嗬欠。回頭間瞥見一中年漢子向他走來。“坐車不?”黃早殷勤問道。
“到振興村坑口宮。”
漢子分頭,長著濃密的黑發。眉細,臉白,極壯實,像北方大漢,個頭足有一米八,皮膚細嫩,操著濃重的永春口音。
埔心村緊鄰振興村。當車駛到一家雜貨店前,漢子忽然要求停車,他買了一把沙鏟後,眼光忽忽閃閃地望著黃早說,去幫我借把錘子。黃早幫他借了錘子,然後上車行至坑口宮路邊,車又按漢子的要求駛上一條小路後,漢子下車趨身準備在路邊一個墓旁掘洞,說是要“埋墓”。黃早想真是見鬼了,一大早就有人讓他載去“埋墓”,但見漢子拿一把沙鏟一把錘子就要如此草率地“埋墓”,疑惑地說:“埋墓可要擇日,還要有一定的程序,這事不能太隨便,否則對活著的人大大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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