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0月6日早晨,福建省福州市長樂縣(現為長樂區)漳港鄉演嶼村黨支部書記楊金連伸一伸懶腰,打開大門,右腳剛剛跨出門檻,便踩到一塊石頭,低頭一看,石頭下麵壓著一封信,他俯身拾起來一看,信裡有一節手指,他一看,渾身顫抖起來……
“小子:你的小王八蛋在我手裡了,你想要回他的小命,就得老老實實在今天下午兩點帶五萬塊錢到龍角峰寺。在後廳左邊花瓶下取一張條子,然後按條子指示的地點,把錢放在那裡。如果你不照辦,我們將送屍上門。如果你照辦,就包你小王八蛋無事。”
又看了信,才知道他可愛的6歲獨生子遭到不幸!他的小孩已失蹤7天!今天得此消息,吉凶難卜,心緒繁亂,不知如何是好。
消息很快通過漳港鄉傳到長樂縣公安局。陳局長、潘副局長立即召集刑警隊長周小敏、陳建輝等人分析案情。恐嚇信原件在每個人手上輪流傳遞細閱推敲。
“這字體看上去像小孩寫的。”
“從行文上看,思想幼稚,未定型。因此,未成年男性作案可能性較大。”
“根據這個情況,我看可以進行控製,現場抓獲……”
分析會上,你一言我一語,討論熱烈。陳局長聽了大家的分析,心中已有七八分底。他對分管刑偵工作的陳依霖副局長說道:“老陳,你說說吧。”
“我看,我們就來個將計就計,按信上要求,讓楊支書去送錢,我們暗中保護,現場抓獲。”陳副局長說。
“我同意陳副局長的意見。作三點補充:一,這個行動要秘密,我們不要同老楊直接聯係,可以請村乾部傳紙條給他,這樣,才不會驚動犯罪分子;二,叫老楊公開到鄉信用社取款,造成履約假象;三,選派年輕、頭腦靈活的偵察員上山埋伏,最好選個女民警做搭檔,扮成青年戀人到龍角蜂寺燒香、遊玩,這樣,能更好地掩護行動。具體由周小敏去組織。”
會後,周隊長一方麵打電話請演嶼村村長來一趟,一方麵給楊支書寫信:“楊支書:我們已關注這起案件,請你按恐嚇信指定的要求辦,要有意讓人知道你到信用社借錢取款,上山時我們會暗中保護你。到龍角峰寺後廳取字條時,你身邊會有你熟悉的人同你接頭,請你用借火點煙的機會把字條上所寫的地點告訴與你接頭的同誌。縣公安局刑警隊周小敏。”
10月6日下午1時許,四名“信男信女”夾雜在三三兩兩的香客中,沿著石嶺,彎彎曲曲向上山的龍角蜂寺攀登。
他們邊走邊說笑:“我想祈求菩薩保佑,讓我老婆生個男孩子你們求什麼?”
“我求孩子聰明,讀書成績全班第一。”
“我求菩薩保佑家人平安。”
三位男的說完之後,問那“信女”:“小林,你求什麼?”
“我,我……”
“彆不好意思了,你想找個如意郎君,對不對?”
“去去去,彆瞎說……”小林臉“刷”地紅了起來。
在山腳下,擺著茶攤,茶攤上坐著幾個人,正在喝茶。看去像山民,他們正在天南海北地閒聊,卻不時用目光審視著周圍過往行人。
原來,善男信女和喝茶者是縣公安局刑警隊陳副隊長、偵查員黃香增、鄭其欽、徐建、林支勝和林輝等人。
在“香客”們上山的途中,還看到兩位“獵人”,他們拿著鳥槍,這裡瞄瞄,那裡瞧瞧,一會兒站在石頭上,一會兒鑽進樹叢。他倆就是刑警隊周隊長和偵查員小趙。
香客們在龍角蜂寺內,有的燒香,有的磕頭。
楊支書提了個乾部包,鼓鼓囊囊,活像個鄉鎮企業的暴發戶。偵查員們知道,那包裡裝的不過是破報紙。不過,不知情者還以為是錢呢!
楊支書左右瞟了瞟,沒有人注意他,便迅速拿起桌台左邊那隻花瓶,取出一張字條,溜到偏僻處,偷偷地看了一遍,上麵寫著:“下午3點,你要把錢放在寺頂龍角影子對正的那塊石頭上。晚上十點到大嶼山去帶你的小王八蛋。”
楊支書看完條子,便混在香客中,從一位向他走來的“香客”迎上去,這位“香客”就是陳副隊長。
楊支書掏出一支香煙,對老陳說:“同誌,借個火!”
老陳從口袋裡摸出一盒火柴遞給他,他點燃香煙後,在還火柴的同時,將那張條子一起交到老陳手上。老陳小聲對他說:“你放心去放提包吧,然後你回家。”
楊支書走出寺院,抬頭望望龍角蜂寺的龍角影。隻見那影子印在離寺十多米遠的一處樹叢密集的凹陷處,中間有一塊大石頭。他見四下無人,便將提包放在那塊石頭上麵,然後退到不遠處轉來轉去,他不想馬上回家,一心想早點看到自己的兒子。
老陳接過條子,馬上同山上“打獵”的周隊長聯係,兩人一起在距離放提包位置20多米遠的地方隱蔽觀察……
太陽下山了,他們已腰酸腿疼,還不見有人來取那隻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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